2006年广西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
2006年广西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
一、注意事项
1.本部分试题直接在试卷上作答,答题前请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2.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能力与对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
3.请先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然后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4.本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时限:150分钟,其中阅读资料参考时限约为3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约为120分钟。
给定材料
案例一
2004年,上海各级工商部门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1039件,罚没款822万元,有力地规范了上海的广告宣传秩序。为进一步惩戒违法主体,维护消费者权益,昨天市工商局向社会公布2004年上海工商部门查处的十大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北京九九方元保健品经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布虚假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案。2004年6月以来,该公司利用媒体、宣传册等宣传"富硒灵芝宝"保健食品,广告内容中夸大了产品的功效,称"适合各个时期的肿瘤患者"、"明显降低肿瘤复发与转移的几率"、"全国服用肿瘤患者数已超过50万"等,严重误导肿瘤患者。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8000元。
案例二
上海教卫进修学院发布虚假招生广告案。2004年7月,该学院利用媒体发布"航空乘务员就业培训班",称可以"保证入选学员顺利进入民航系统就业。"实际上无任何单位授权该学院开设航空乘务员培训班,以及定向就业招生,学院无法保证入选学员进入民航系统就业。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8600元。
案例三
上海林赛娇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2004年3月,该公司利用报纸发布广告宣传"肠清茶"保健食品广告,广告超出批准的保健功能范围,称"毛孔变小、皮肤细腻,失眠得到改善"。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4000元。
案例四
上海智绘生物医学研究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药品广告案。2004年6月,该公司为其经销的"东方灵芝宝"灵芝胶囊药品自行设计并散发印刷品进行广告宣传,称这种药品可以"治癌、抗癌",而这种药品实际经批准的药理作用与"治疗癌症"无任何关系。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五
上海金谷药物研究有限公司发布虚假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案。该公司在明知其产品核定的保健功能为"改善记忆、抗疲劳、延缓衰老"的情况下,利用产品的成分进行虚假的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以为产品"对脑萎缩、老年痴呆"等疾病有治疗作用。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六
上海中科敬业生化技术有限公司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2004年2月,该公司在本市报纸发布"中科甲尔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广告中的"溶解沉积在血管内壁的血斑、血栓,疏通血管经脉;调节血粘"等内容,超出了该产品实际被批准的保健功能范围,误导了消费者。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300元。
案例七
上海可丽可心保健品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减肥产品广告案。2004年2月,该公司在本市某报纸发布广告,称"一个月减肥20斤,两个月40斤","45天就能减30斤",并承诺少减一斤可全额退款,这些说辞无相关证明,片面夸大产品减肥效果,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00元。
案例八
上海南洋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2004年5月,该医院通过其擅自发布的印刷品,大肆进行治疗尖锐湿疣、淋病等性病的医疗广告宣传,并含有"保证治愈"的内容,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00元。
案例九
上海杨浦区医联门诊部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案。2004年9月,该门诊部利用报纸发布医疗广告,称其推出的"光子减肥"项目,"只需一次,终结漫漫减肥路","只需一次一小时,做到想减哪儿就减哪儿,让您真正拥有永久苗条的身材",误导了消费者。2004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消费警示:"灵芝类保健食品不具有任何治疗作用,同药品有质的区别。"
首都经贸大学广告研究所所长杨同庆说,类似灵芝类保健食品宣传就是虚假广告。虚假广告是在广告活动中采取欺骗的方法或者引人误解的陈述,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主要内容做不真实宣传、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在目前针对虚假广告的"一片喊打"声中,矛头最多的指向了虚假药品广告,食品、日化用品、房地产、教育等领域也存在严重的虚假广告现象。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报了五类虚假广告的主要违法表现
房地产:除了未标明开发企业名称、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等一般性不规范行为外,主要是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医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在对有关医疗机构的人物专访、专题报道等文章中出现医疗机构详细地址、电话、联系办法等广告宣传内容,或者在发表有关文章的同时,在同一版面发布有关医疗机构的广告;广告内容严重超出《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以科室或者专科门诊的名义发布广告;违反规定发布治疗性病广告;证明文号、有效截止日等不规范行为。
药品: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为治疗肿瘤药品、改善和治疗性功能障碍药品及计划生育用药发布广告;含有有奖销售、让利销售及馈赠、降价等违法促销内容;广告中无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及广告审批文号;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
保健食品: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宣传治疗作用;使用医疗机构、医生、患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及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无保健食品标记和批准文号。
化妆品: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化妆品名称、制法、成分、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的表现;涉及化妆品性能或者功能、销量等方面的数据等等。
三、申论要求
(一) 请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条文式地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几个主要问题。(20分)
(二) 请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对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提出对策。要分条列款地说明,要体现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条理性。(30分)
(三)请自拟标题,就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不少于1200字的篇幅进行论述。可全面论述,也可就某一方面重点论述。要求中心明确,论点正确,论据充分,论证深刻,有说服力。(50分)
2006年广西申论题部分参考资料
广西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竟占98% 媒体为何无法拒绝
新华网南宁3月31日电(记者杨越)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最近公布,2004年广西卫生监督机构共监测各大中媒体发布的医疗广告1.29万多条(次),涉及各类医疗机构102家,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竟占总监测数的98%以上。
有关人士指出, 违法虚假医疗广告不仅在广西,在许多地方已呈泛滥之势,不仅小
报,就连党报党刊上也不鲜见,已成为净化医疗市场的难题。
江湖游医吆喝声 堂而皇之上广告
"只需20分钟即可快速治疗颈椎病""破解肿瘤基因死亡密码让肿瘤患者绝处逢生,患者经一个疗程30天的综合治疗后肿瘤均能得到控制、缩小、消失""一疗程治愈支气管炎、哮喘、肺气肿、肺结核""阳痿、早泄、阴茎短小服药康复二年后再付款;五年病毒疣快速无痛脱落,十年前列腺炎一疗程康复""治乙肝转阴后自动交钱"........
这并不是江湖游医在市面上的吆喝,而是堂而皇之出现在媒体上的广告。广西卫生监督机构监测结果表明,虚假医疗广告之"虚"主要体现在未经审查批准擅自刊登、内容虚假、疗效不可信。按有关规定,医疗广告需经卫生部门审批,而在此次监测中,有67%左右的广告没有卫生部门的审批证明,37%篡改了原审批的广告内容,80%广告主为民办医疗机构。
"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性病、乙肝、癌症等8个疑难杂症病种不能发布广告,但现在却成为虚假广告的'金招牌'。受害者有许多农民,不仅导致他们因病返贫,还因此耽搁了治疗最佳时机,导致白白丢掉性命。"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刘伟说,因虚假广告导致上当受骗的患者投诉,每年都有几十起。
媒体为何无法拒绝带刺的"玫瑰"
一则医疗广告的出笼途径是:卫生部门审批、广告公司设计、媒体刊登。作为最后的出口,面对那些没有卫生部门的审批证明、明显夸大功效的虚假医疗广告,媒体没有说"不"。广西卫生部门证实,监测表明虚假医疗广告几乎覆盖了所有媒体,而一些强势的都市报及电视、广播更是虚假医疗广告的主战场。
"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一边监管,虚假医疗广告一边大行其道,愈演愈烈,越监测越忙。这里面有多方面原因,但媒体也应自律。"2004年广西区卫生厅停止审批医疗广告长达半年之久,但媒体上虚假医疗广告从未断过。
广西区卫生厅卫生法制与监督处处长刘莉认为,利润高,违法成本过低是虚假医疗广告存在的原因之一,如广西一家媒体因刊登非法医疗广告被罚款40万元,而其违法医疗广告收入有3000多万元。
巨额的利润让媒体无法拒绝医疗广告这朵带刺的"玫瑰"。广西一家颇有影响的报纸广告部主任说,媒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发展、求生存,财政不拨款,明明知道那些医疗广告是违规的,不违规的可以说1%都不到,可是你不刊登,别人刊登,报社要发展,怎么办?其实报纸也不愿刊登虚假医疗广告,有时候报纸出来自己都不愿看。一份几十版的都市报,成本大约1.5元,报社最多只能收回0.4元,发行越多亏得越多,谁会拒绝占总广告量1/3以上的医疗广告?
据了解,目前医疗广告在许多媒体已成为仅次于房地产广告的"大户"。而在地市级媒体,医疗广告更是顶梁柱。
2004年广西百色市政府痛下决心,卫生局顶住压力,停了两个月医疗广告,结果各家媒体收入直线下降,有的连工资都难以为继,最后只好中止这一决策。
媒体影响着社会文化,广告引导着人们的消费,医疗关系着民众的身体乃至生命,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应建立严格的行业管理制度。一些学者认为,不要将媒体生存与医疗广告直接联系起来,媒体需自律,不良广告影响了媒体的形象和公信力。
医疗广告禁而不止 关键在于监管乏力
据报道,因为虚假医疗药品广告误导等原因,我国每年有250万人吃错药。北京工商部门报告显示,今年1月份医药和医疗用品类广告已成为涉嫌违法广告总数中的"老大"。虚假医疗广告已经成为患者不能承受之"患"。
2004年,有关部门加大力度制定了相关政策与措施,对医疗广告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然而虚假医疗广告仍然禁而不止。在这样的背景下,卫生部正表示准备采取"一刀切"措施,全面取消医疗广告。
此举是否能起到急刹车作用?有关人士担心,在畅通有效的医疗信息发布渠道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可能导致医疗信息更加紊乱无序,给各种街头广告、违法投递广告以及网络广告提供更为广阔的生存空间。
一位广告公司负责人认为,医疗广告之所以失控,主要是监管体系乏力。刑法对利用广告虚假宣传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但迄今还没有看到哪一起虚假医疗广告的责任者被提起公诉,自然起不到震慑的作用。3月8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披露了2005年度的"六大违法虚假广告",其中涉及医疗的就有4起,但这些违法医疗广告到底受到了何种惩处,有无责任人受到刑事追究,不甚了了。监管乏力,导致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成本远远低于非法获利,自然会不择手段。
业内人士认为,整治医疗广告,关键在于强化事前监管和事后追究的整个体系,其环节包括理顺法律法规,确定监管主体,加大经济处罚力度等等。
广西区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处长喻元元的观点是,要管理,就应面对现实,如卫生部门审批能否按广告主实际做广告的内容进行?现在卫生部门审批一个医疗广告往往只有几行字,要完全按原文做广告几乎是不可能的;医疗广告的背后是暴利,整治虚假医疗、药品广告要从源头治起,如药品价格限制,由于有暴利空间,才有资本大做广告;现行法规显然滞后,十几年前的法规怎能管好现在的市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