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湖南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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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卷
满分:100分时限:150分钟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作答。
二、给定资料
1.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
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2008年工作要点》提出,要大力推进农民工参加保险。宁波市2007年11月出台的《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不用缴费,就可享受工伤、大病医疗、养老、失业和生育五大保险,从而把全市285万名外来务工人员全部纳入了社会保险体系。
2.国家有关部门2001年颁布的《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在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保管其个人帐户并计息,凡重新就业的,应接续或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也可按照省级政府的规定,根据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申请,将其个人帐户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凡重新就业的,应重新参加养老保险。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目前我国社会保险统筹层次较低,多为县市级统筹内运行。我国有2000多个县,与此相应的就有2000多个统筹单位和管理主体。各统筹单位之间政策不统一,难以互联互通,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接续。
“虽然国家规定任何地方都要无条件接纳个人养老保险,但某些地方还是设置了障碍。”某社保局干部说,目前各省都有个别城市设“卡”,不接受从别市转进来的无常住户口人员的社会保险手续。原因很简单:外来人员在当地退休的越多,当地财政需要支出的养老金也越多。
4.从湖南来广东打工已七八年的柳某,在东莞上的养老保险。2007年12月底记者见到他时,他正在忙着办理退保手续。“退保划算吗?”“没办法。要去外地打工,转不过去,只能退掉。”拿到退到的保金,柳某摇摇头。
河南籍女工刘某辞工去外地,参保一年半领到退保金1900多元。“打工时要一直上保险将来才能领养老金。可是这里上的保险,到其他地方就没了,不知道该咋办。”
“50岁太遥远了!”从安徽阜阳出来打工的唐某才19岁,“谁能在一个地方打工15年交保费?除非是本地人!”准备回家过年,她打工的工厂2007年年底有上百人辞工退保。累计缴费15年,退休后才能拿到养老金,这个规定让打工者觉得“太遥远”。
“为了生存,我们经常在各个城市之间流动打工,基本上是两三年一换。”一名在京的外来务工人员跟记者抱怨,“我现在退保,是因为跟厂里的劳动合同就快到期了,而老板不想继续雇我。最近几年厂里很多工友离职退保,都是这个原因,这种情况在很多工厂都很常见。”
“像我一样的农民没有单位会这么长时间雇佣我,特别是年纪大了以后。既然如此,还不如退保把钱取走。”某外来务工人员说。此前国家有关部门也曾进行过相关的调查,结果显示,仅有20%至30%的进城务工农民在一个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
广州的一位农民工说,“我每月工资不到1000元,扣掉房租、伙食费等,最多只能剩下500元;按照广州的规定,每月我个人要缴纳养老保险费103元,太贵了。花那么多钱去买一个几十年后才能看见的养老保险,我觉得很不合算。”
5.一份最新调研显示,在农民工集中的广东省,有的地区农民工退保率高达95%以上,2007年深圳共有493.97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保的人数多达83万人。2008年一月至春节前,苏州市区共有2740名农民工办理“退保”,主要集中在高新区电子信息企业,每人申领金额从百多元至上万元不等,“退保”总额达600多万元。
绍兴市社保局养老中心有关负责人说,农民工退保的高潮大都是在每年年底。外来民工回家过年,第二年不一定再来,来了也不一定再进同一家企业,按时缴纳了几年或几个月的养老保险金对他们来说不是一笔小钱,能够揣着现金回家比其他一切都实际。
苏州市社保中心某主任分析:部分农民工在流动中选择退保,主要还是由于对社保政策的不了解,对流动后社保关系是否能接续、将来能不能享受养老待遇心存疑虑,认为钞票拿到手上才放心。
6.吴某在深圳打工两年了,但是对于社保金的了解却和多数打工者一样很少,每年临近春节他都会去银行领取自己的社保金。在他看来,社保对于他来说,不过是将钱存进了基金中心而已。吴某告诉记者,他一月工资1000多元,每月缴纳100多元的社保金,一年下来能存上1000多元,对他来说,这不是小数字,在他们农村老家,有的人家一年的纯收入也只有这么多。“对农民工来说,拿到现钱最重要。”某社保局工作人员说。
当记者谈到社保金对于医疗与养老的保障时,吴说,养老金对于他们来说太遥远了,何况没有人能确定自己可以在某个工厂打工15年,也不能肯定自己到那个时候能否享受养老金,所以,他只把这笔钱当作是存款,每月存进,年终取出,从来没有想到缴纳社保对他的益处。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某处长说:“农民工要跨越‘累计缴费15年’这道槛绝非易事。不能实现转移接续,农民工参保很难达到规定年限。”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其实施规定》,非本市户籍员工在深圳工作期间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满15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就可在深圳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农民工要在深圳缴费满15年,才能在年老时享受养老保险。问题是,有多少农民工会在深圳呆满15年?显然,很少有农民工能在深圳呆满15年,也即享受养老保险对于他们是不现实的。深圳1987年起允许非户籍人员参加养老保险,15年后,能够享受养老待遇的仅有100多人。
7.“让农民工参保再退保,不乏社保机构内在的利益驱动。”有关专家认为。农民工退保,所缴保险费的“小头”——个人缴纳部分由农民工一次性领回,“大头”——单位缴纳的统筹部分,充入地方社保基金。这也是各地社保机构扩大参保面和办理退保时心照不宣的动力。按相关规定,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保留保险关系,重新就业时再接续(俗称“停保”);也可将其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重新就业重新参保(俗称“退保”)。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唐某表示,农民工的“踊跃退保”在一些地方已经持续了好几年。它所反映的,恰恰正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若干缺陷与破绽。而且,其中有“地方利益”在作怪。由于现行政策规定农民工必须至少在一个地方工作15年,才能得到“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的待遇,对于大部分农民工来说,现在的养老保险制度安排其实已很难与“养老”扯上边,更多时候像是一种“强迫储蓄”。而且,由于退保只能退出个人账户中的钱,企业缴纳不超过20%的部分归当地社保基金所有。这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难以抗拒的“诱惑”,出于地方利益考虑,一些政府默认甚至设置门槛使得农民工退保。以深圳的数据为例,即使按照最低工资800元来计算,企业每年为每个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应是接近1000元,而深圳市2007年退保的有87万人,即使每个退保的人都只交了一年的保险,也意味着一年里退保的人就把8亿多元贡献给了地方社保。
8.广东某家具厂厂长说:“我们厂2300多名农民工,每年向社保局缴纳工伤、养老、医疗、失业四项保险金共300多万元。”一些厂长私下告诉记者:社保局会给工厂下达参保人数指标,企业必须缴足,工人离厂就退保,以农民工参保名义向企业征缴保险金,已变相成为地方政府的增收行为。
9.“现行的社保政策不适合就业岗位分散、流动性大的农民工。”全国政协委员马兰翠说。从现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来看,主要针对大中型企业正规就业和城镇从业人员特点设计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就业的稳定性和交费的连续性。而农民工参加城镇养老保险需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未满15年的,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10.“退保损害了农民工权益,使他们晚年无法享受社会保障。”某专家认为,退休后养老金水平与缴纳年限、个人账户的联系紧密。农民工退保,虽然能拿到现钱,但几年甚至七八年的缴费年限将作废,个人账户将不存在,今后虽可重新缴纳,计发水平却降低。而流动退保,缴费年限达不到要求,就意味着失去了这份保障。调查显示:外来工在某一地企业的平均工作周期是4-6年,其间人均更换工作一次以上。
11.对于选择退保还是转移,业内人士进行了比较:如果选择退保,社保关系同时终止,之前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就将“清零”,今后再次参保则需“由零开始”;而目前的养老金计发办法遵循“多缴多得”原则,退休后的养老待遇与在职时的缴纳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紧密挂钩,缴费时间越长,个人账户金额越多,养老待遇水平就越高,办理“退保”无疑相当于主动放弃已积累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使自己将来的养老待遇“缩水”。相反,如果选择转移,无论曾在多少个地方打工就业,只要让社保关系始终与劳动关系“同行”,个人账户及缴费年限就可累计计算,好比银行储蓄中的“零存整取”,待达到退休年龄,在最后一个就业地办妥退休手续,即可享受相应养老保险待遇。
12.有观点认为,随着国家保障制度越来越健全,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保护更多,外来务工的工作也会越来越稳定,而第二代打工者也表现出做个“城里人”的强烈愿望,那么在城市、乃至一家工厂干满15年也并不是虚幻。2007年年底,社会保险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被该草案确定为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方针。草案还授权国务院规定,除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外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的时间和步骤,个人跨地区流动或者发生职业转换如何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等等。
13.老有所养是人们共同的追求,对终年在外奔波的农民工来说,这种老有所养的需求更加强烈。据调查,农民工中也有不少人认为社保是他们在城市工作、生活的一层保障。在某公司工作了5年的伍某说,从来没有想过要退社保,即使跳槽,社保也不会退。在杭州打工9年多的李某认为:绝不能退社保!他说,不论是在城市还是在老家,社保对于个人来说,都是生活的保障之一,如果没有社保,一旦生病就会面临困境,何况再干几年,他就可以拿养老金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某教授说:“今时今日,我们非常有必要以为农民工建立社会保险为突破口,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普遍建立,为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逐项接轨准备条件。让他们平等地享受法律赋予的权益,分享其对社会作出的贡献及社会发展的成果,这不仅可以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还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提高农民工的素质,从而减少社会动荡的因素,维护社会的稳定运行。”
三、申论要求
1.仔细阅读给定资料,请用150-200字的篇幅,概括给定资料反映的主要内容。(15分)
要求:内容全面、条理清楚、语言简明扼要。
2.请用300-400字的篇幅,针对资料所反映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25分)
要求:观点明确、思路清晰、有针对性与可行性。
3.根据给定资料,联系实际,自拟题目,写一篇1000字左右篇幅的议论文。(60分)
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语言流畅。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礼记•礼运》中写道:“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些古语大家都十分熟悉,表达了古人对社会和谐的憧憬,也反映了古人对良好的生活保障的期待。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予以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和措施。它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它已成为现代国家一项不可或缺的社会经济制度。
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证明,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概括起来,社会保障制度有以下4个作用。一是“安全网”的作用。社会保障,民安所在。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功能就是保障人民群众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收入和基本医疗不受影响,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人民群众有生活来源,满足他们的基本生存需求,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为人民群众筑起一道“安全网”。二是“平衡器”的作用。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调节中高收入群体的部分收入,提高最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标准,减少贫困,适当缩小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使其保持在一个适度的水平。这样,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缩小我国目前城乡、区域和社会成员之间的差距,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而且能够增加社会整体的福利水平。三是“助推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既有利于提高劳动者自身素质,促进劳动力的有序流动,一定程度上激发我国经济的活力,推动经济更快地发展,又可以避免社会消费的过度膨胀,引导消费结构更为合理,平衡社会供需的总量,有利于防止经济发展出现波动,实现更好地发展。四是“稳定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能为劳动者建立各种风险保障措施,帮助他们消除和抵御各种市场风险,避免因生活缺乏基本保障而引发一系列的矛盾,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此外,积极鼓励先富的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帮助那些困难群体,也可以融洽社会各阶层的关系,使社会不同阶层和谐相处、共同进步。
经过长期努力,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有了长足进展,初步形成了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框架,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不过,客观地讲,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完善,存在覆盖范围窄、保障水平低、法律不够健全、监察执法不严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而且,从长远来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将承受来自三个方面的巨大压力。一是人口老龄化使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问题更加突出。我国养老保险长期实行现收现付制,没有留出积累资金。老龄化提前到来,意味着“未富先老”,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着养老负担重、筹集资金难和医疗费用大等诸多挑战。二是就业方式日益多样化使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问题更为凸显。近几年,我国就业格局发生明显变化,全国职工中,有超过一半的人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浙江、广东、江苏等省的比例还要高。然而,长期以来,相当数量的非公有制职工没有享受社会保障。在当前情况下,如何把这些人纳入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是我们必须研究解决的问题。三是城镇化进程加速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新问题。新增城镇人口亟待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另外,目前失地农民有4000多万人,每年还有1亿多农民进城务工,他们已成为产业大军中的重要力量。而我国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针对城镇人口设计实施的,如何适应城镇化过程中数亿农村转移劳动力的需求,是一个重大课题。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指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保障群众生活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改革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有指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国家财政收入近4万亿元,这为我们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但实事求是地讲,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艰巨任务,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付出更多的努力,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场等各方面的作用。
建立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政府首先要发挥主导作用。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积极借鉴世界其他国家发展经验,探索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模式,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逐步实现覆盖城乡居民的发展目标。一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二是科学规划,使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适应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城镇化加快的特点,完善现有的保障制度,有计划地把应该纳入而未纳入的人切实纳入进来,真正实现"应保尽保";探索新的制度建设,针对不同群体增加新的保障项目,如建立符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三是加强社保基金的筹集和监管。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引导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鼓励社会捐赠,扩大社保基金的筹集渠道,不断做大做强全国社保基金。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力度。要进一步提升基金的统筹层次,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促进基金管理的公开、透明,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还必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企业要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逐年增加养老金积累,建立健全福利集体协商机制。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要积极行动起来,在社会救助、济贫帮困、慈善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家庭和个人要依法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发挥好赡养、自助、互助等功能,推动形成团结互助、和谐融洽的社会氛围。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也要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商业保险虽然是一种经济行为,与保障基本生活为目的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差别,但在减少危险、补偿损失、保障生活、安定社会上与社会保障制度又有相通之处。特别是商业保险投保水平可高可低,多投保多受益,能够满足人们更高层次和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要,有利于提高我国社会保障的整体水平。因而要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完善人寿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险种,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此外,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体系,加快出台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慈善法等法律,制定养老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条例、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等法规。同时要严格执法,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规范企业用工、清理社会保险关系等方面的监察执法,提高社会保障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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