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4曰安徽省直遴选笔试真题
习总书记强调,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传统,这个传统不能丟。
习总书记:“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多到农村走一走、多到农民家里看一看,了解农民诉求和期盼,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真心实意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做广大农民贴心人。要把农村基层党 组织建设成为落实党的政策、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
材料2:
近年来,我省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加速推进,农业和农村发展也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矛盾亟待解决。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 生产力,更好地适应“三农”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新变化,决定在全省20个县(区)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 作,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首创精神,按照统筹推进、重点突破,试点先行、分类指导,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原则,重点围绕市场主体培育、土地市场建设、集体“三资”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建管、信息和金融服务等6个方 面开展改革试点,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农业和农村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 按照《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2] 12号)要求,结合 我省实际,2013年11月,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政[2013] 69号),省国 土资源厅相继出台了《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试点工作 全面推开。
这次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农村土地改革,建立多元统一的农村土地市场。
一是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定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2015年底前实现农村集 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农村范围内的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尊重群众意愿、务实管用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力争2015年底前完成确权登记发证任务。巩固完善林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
二是探索土地流转新机制。探索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制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允许集体建 设用地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出租等方式依法进行流转,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和农民住宅小区建设等。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激励机制,引导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对土地流转面积大、期限较长的项目各地可结 合实际给予奖励,优先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基本建设、土地整治等项目。建立土地流转准入、风险评估和监督保障制度。鼓励农民以林权为资本与龙头企业合作经营。
三是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坚持自愿、有偿原则,探索建立符合农民合理需求的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建立农民通过流转方式使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的制度。实施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腾出的建设用地 指标,可按有关规定有偿调剂使用;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储备制度,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四是建立完善土地市场交易规则。制定和完善土地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明确土地交易范围,健全土地交易规则和操作流程,规范交易信息披露,建立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林地使用权、森林和林木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上市交易的,应当在评估的基础上进行,并在土地交易市场门户网站公开交易信息。
五是建立完善土地交易平台。按照依法、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托国有建设用地交易市场,建立统一的城乡土地交易市场,为土地交易提供场所、发布信息、组织交易等服务。推进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门户网站和交易平台建 设,逐步实现申请、竞价报名、网上挂牌、在线竞拍、中标公示等全流程在线交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林地使用权、森林和林木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逐步纳入 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
按照计划,我省在2015年完成了20个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将2017年完成全省确权登记发证,为农村土地改革奠定基础。同时,加快建立城乡建设用地统一登记信息查询系统,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
另外,我省将完善土地流转新机制,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出租等方式,按照现行建设用地标准,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和农村村民住宅小区建设等。2014 年,在20个综合改革试点县启动城乡统一的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建设;到2020年,基本形成城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
农民宅基地退出将有激励措施。农村村民主动退出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宅基地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补偿或者政府予以奖励,并采取经济或其他手段予以激励。探索宅基地流转制度,允许农村村民通过流转方式使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的宅基地。
材料3:
2016年1月8曰,安徽省政府发布《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实施意见》, 遵循依法有序、自主自愿、稳妥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就做好辖内“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作出部署。
安徽省提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柢押贷款试点地区要加快推进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建立流转土地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颁发流转土地经营权证。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货款试点地区要建立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 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探索实行统一登记。试点地区要在国家批准公布后建立“两权”抵押登记制度,明确具体部门 负责对“两权”抵押进行登记,规范登记流程。农民住房财产权设立柢押的,需将宅基地使用权与住房所有权一并抵押。要建立完善多级联网的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芫善其“两权”流转处置功能,建立“两权”柢押、流转、评估的专业化 服务机制,支持以各种合法方式流转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用于泜押。要规范“两权”价值评估行为,试点地区要建立 “两权”抵押价值评估制度,努力做到一次评估、三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