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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必考考点:(045)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2015-10-05 23:15:17公共基础338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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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法的效力大小如下:


(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本级地方性法规>本级地方政府规章;
(4)省级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
(5)省级地方政府规章>较大的市的地方政府规章。
2.立法裁决:
(1)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冲突:
先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
(2)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国务院。
(3)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与省级人民政府的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省级人大常委会。【典型真题】
(2009年国家)下列机构中,有权依法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是()
A.某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B.某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某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
D.某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根据《立法法》第73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其中,较大的市包括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