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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必考考点:(034)合同

2015-10-05 23:13:23公共基础35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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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订立,指当事人就合同的相关内容经协商达成合意的过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邀请一方向他人作出的希望他人想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非合同订立必要阶段)。
一般来讲,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均为要约邀请要约当事人一方(要约人)向对方(受约人)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条件:
①特定的意思表示,合同一旦成立,要约人即为合同当事人一方。②要约须向特定人发出。 ③要约的内容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法律效力: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受要约约束,在要约有效期内不得随意撤销或表更要约;
受要约人则取得了承诺的权利(即使受要约人不承诺,也没有义务通知要约人)承诺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条件:
①承诺必须是由受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②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作出;
③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生效意味着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由此承担合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