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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何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2014-08-19 21:51:11公共基础235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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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于4月2日约定:甲向乙以8万元的价格购买房屋三间,分两次将房款付清,付清价款后房屋即归甲所有,乙迁出该房屋;乙若想继续利用此屋经商,则应该于甲最后一次付清房款之前与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为每月2000元。合同签订后,甲即付清了全部房款,双方于5月16日又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但双方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也没有迁出此房,而是继续在此经商,每月月初支付给甲2000元房租。6个月之后,乙未按时交付第7个月的房租,甲即宣布解除租赁合同,要求乙迁出此房屋,遭到乙的拒绝,于是甲便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归还房屋。甲何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A.4月2日

B.5月16日

C.第一次交纳租金时

D.第7个月应交租金时

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B

【解析】B。甲自5月16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权自办理登记过户时起转移。本案中,甲乙双方办理过户登记的时间为5月16日,所有权则从本日起由乙转移给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