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可采取的执行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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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货公司向工商局申请海外进货许可证,遭拒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工商局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对该公司申请进行重新处理。判决生效后,工商局逾期拒不履行,百货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关于法院可采取的执行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工商局按日处100元的罚款
B.对工商局的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
C.经法院院长批准,对工商局直接责任人予以司法拘留
D.责令由上级工商局对该公司的申请予以处理
答案解析参考答案:A,B
【解析】AB[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强制执行措施。《行政诉讼法》第65条第3款第2项规定,行政机关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法院可以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所以选项A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6条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第65条第3款的规定处理,并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处罚。所以选项B正确。
《行政诉讼法》并未规定对于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直接责任人员可予以司法拘留。所以选项C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65条第3款第3项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本题中,法院可以向上一级工商局提出司法建议,由上一级工商局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法院无权“责令”上一级工商局进行处理。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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