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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赔偿法》,对于王某的损失,应如何进行赔偿?()

2014-07-18 22:13:57公共基础219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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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1日,出租车司机王某被公安交警以出租营运手续不全为由罚款1000元,并将车辆暂扣。王某当场缴纳罚款。4月20日,交警支队提出只要王某缴纳3000元保证金,即可将车辆归还,恢复营运。王某认为极不合理而拒交,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2005年1月10日,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交警支队的罚款和扣车决定。依据《国家赔偿法》,对于王某的损失,应如何进行赔偿?()

A.返还出租车

B.赔偿从2004年4月1日至4月20日车辆被扣期间的直接经济损失

C.赔偿从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1月10日车辆被扣期间的直接经济损失

D.退还罚款1000元及利息

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C

【解析】C.《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了有关财产损害赔偿方式的内容。应注意,赔偿的是“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被扣出租车和罚款是属于必须返还的项目,因此,排除A、D,B项对“期间”把握有误。故选C。可见,涉及赔偿方式、标准和计算的问题,准确记忆法条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