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选调生网:山东省省情市况——山东省法院
目前,山东共有17个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青岛海事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两个专门法院,149个基层法院及549处人民法庭。全省法院共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2万多人,其中法官1.3万人。近年来,全省法院每年办案80万件左右,约占全国的十分之一。
多年来,全省法院紧紧围绕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和“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突出抓好执法办案这一要务和化解矛盾这一主线,按照“质量更高、速度更快、效果更好、成本更省”四位一体的办案要求和“死刑案件必须办成铁案,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办成精品案,大部分案件办成和谐案”的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省法院各类案件一审裁判后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达91%,二审后达到99.3%,再审后达到99.9%。
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着力加强审判作风建设,完善发展便民诉讼措施,健全民意沟通机制,强化当事人的监督,进一步落实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要求,切实解决好对当事人的感情态度问题,坚持把当事人作为法院工作的中心,努力为当事人搞好司法服务,确保有理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以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司法为目标,按照“为民、务实、清廉、勤奋”的要求着力改进思想作风,致力于提升司法能力和促进司法廉洁,深入开展各种争先创优活动,涌现出了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李昆仑、陈波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全省、全国重大先进典型,我省法院受表彰的数量多、层次高,走在了全国法院的前列,得到了中央、最高法院、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树立了山东法院和广大干警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