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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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的格式
第一节文头写作要领
文头,包括公文份数、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要素。下行文头占首页1/3篇幅,上行文头占首页2/5篇幅,下设正红间隔横线与主文部分隔开。如果是党务公文,间隔横线正中印有红五角星。
一、份号
份号,指公文总印发数中某份公文的序号。
组成:规定6位数。如“份号000015”,表示此份文件是该
文总印数中的第15份。
位置:在文头左上端,顶格书写。
作用:便于印数较多的普发性下行文有控制地分发;便于机密文件的分发和回收。
二、秘密等级
组成:我国《保密法》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标志为正红色“★” 。“★”前标密级,后标期限。如“机密★5年”。
位置:在份号下边。
三、紧急程度
组成:分为“急件”和“特急”。
作用:使受文机关明确公文处理的时间要求。
位置:在秘密等级下边。
四、发文机关标识
发文机关标识是发文机关公文的固定称呼。
组成:由“发文机关称谓+文件”组成。如“中共中央文件”、
“国务院文件”、“ ××乡人民政府文件”等。位置在文头的中心,用红色大号宋体字印刷。发文机关称谓,一般用全称,如果是特指,又不易混淆的,可用简称。如“中国共产党××市委员会”可以简称“中共××市委”。如果联合行文,可以用主办机关名称,也可以各机关联署,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五、发文字号
简称文号,指某件公文在发文机关一个年度内发文总号中的实际顺序号。
组成: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三部分。机关代字由一定范围内的领导机关对自己的直属机关、单位的代字统一编定。字数一般不超过3个。年份用阿拉伯字完整书写,不要把“1998”简化为“98”,并用方括号“ [ ] ”括住。如“中办发[1998]5号”,表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在1998年度内发的第5号文。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作用:1.收发文件一般都要登记发文字号;2.便于公文处理和查找。公文的标题可以相同,但是发文字号是不相同的。引用发文字号比引用标题要准确、简便得多。
位置:在文件名称正下方,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
六、签发人
签发人指批准发出公文的机关领导人。《办法》规定:“公文
由本机关领导人签发。重要的涉及面广的,由正职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领导人签发,经授权有的公文可由秘书长或办公厅(室)主任签发。”
位置:在发文字号右侧空两格的地方。
第二节文尾写作要领
文尾由主题词、抄送、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版记中的反线、版记的位置等要素。
一、主题词
主题词指经过规范处理的用来标引中心内容的词语。
作用:方便检索和存储以及办公自动化。
位置:抄送机关上方。
要求:按照《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1994年4月修订),
选择最能反映公文中心内容的词语。最少不少于2个,一般不超过5个。
顺序:先标类别词,如“农业”、“工业”、“能源”、“邮电”等。再标类属词,分两部分,一是反映文件内容的词,如“水土保持”,二是反映文件形式的词即文种,如“通知”。例如:《国务院关于做好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1998]16号)的主题词是“教育学生就业通知”,
三、抄送
抄送机关指需要了解公文内容但不负责处理和执行的机
关。《办法》第14条规定:“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如撤换下级主要领导、增设机构等事情的行文应抄送。《办法》第20条规定:“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由主送机关负责答复。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
四、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
前者一般是机关的中枢办公部门。
位置:抄送机关下方。
后者指该公文送印或发出时间。
位置:在印发部门右边。
五、印数
印数指公文印制总数。
位置:印发时间正下方,向右不顶格。
第三节正文写作要领
正文(主体)由公文标题、公文正文、附件、成文时间、公文公文生效标识(单一发文印章和联合行文印章)、附注等要素。
一、标题
公文标题,是公文内容和作用的高度概括。字体略大于正文。
位置:间隔横线下方适中位置。
组成:包括“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要素。形式有:
1.规范式:三部分,即“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用
于重要、庄重的公务。
2.灵活式:
(1)两部分:一是“发文机关+文种”。
以上标题下面可加题注(用以注明法规性公文、经会议讨论
通过的公文或重大的、周知的公文产生的法定程序和时间)。带发文机关的标题下面如写题注,则须用圆括号。这里要特别注意:一是不再写主送机关,二是文后不再写发文机关及发文时间。
二是“事由+文种”。
三是“转发+始发机关及原通知标题”(如《转发国务院关于费改税的通知》)或者“转发+始发机关及原文件标题+通知”(如《转发国务院关于费改税的决定的通知》)。
(2)一部分:只有“文种”。常常是不大重要的公务,带周知性。
书写:移行时词或词组要完整,不要硬性拆开跨行排列;单行或多行都要居中排列,匀称美观。
二、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指负责处理、执行公文的机关单位。
位置:标题左下方,顶格书写,后面用冒号。
上行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其中请示、批复和函等文
种只能有一个。
下行文,一般写给直属下级。普发性下行文,主送机关多,
一般使用泛称,如“公司直属各部门”。
面向机关全体人员或者社会群体的,或者公务是周知的、重大的公布性公文,常常不写主送机关。
这里有一个行文规则的大问题。
行文规则反映了机关单位的组织关系。
我国社会组织的机关单位,可以分为三大类型。
1.政权机关,包括:
立法机关体系: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以上立法机关或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的市立法机关才有立法权)至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行政机关体系:依次大致是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省、市(四大直辖市)、区(各自治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市、州(自治州)政府;市(县级市)、区(市辖各区)、县政府;乡、镇政府共五级。
司法机关体系:自最高人民法院至乡镇司法机关。
其它政权机关有军事机关体系、政协机关体系等。
2.团体机关,包括:
中国共产党机关体系,这一机关体系实质上是我国社会的
权力核心;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机关体系;
全国工会机关体系;
全国妇女联合会机关体系。
等等。
3.实体机关,包括:事业单位机关,均为国家提供一定的
经费,如学校和研究单位的机关;企业单位机关。一般纵向级别较少。
各级机关都有自己所辖的若干部门。在公文写作中,一定要注意机关和部门的区别。如市政府,应理解为市政府机关,而商业局,应理解为市政府机关所辖的部门之一。同时,相对而言,机关首脑一般称机关领导人,部门的首脑一般称部门负责人。
这些机关的组织关系,有以下几种:一是上下级关系,即领导和被领导关系,这是直接的关系,一般在上下一级之间。如国务院和省政府。上行文报告和请示都是面向上一级机关或部门。二是平级关系,是在一个系列中的同等级别的机关或者部门之间的关系。其代表性文种是平行文函。有的通知也可以使用。三是隶属关系,不论大小和级别,都在同一系列内。如某乡政府就可以说隶属国务院或者所在省的省政府,而和另外的省政府就不是录属关系。这一关系,上级常用普性性下行公文,有时也越级用上行文(必须抄送上一级即直接上级机关部门)。四是非隶属关系,指不是同一系列不发生直接职能往来的机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不论是相同级别还是不同级别。函是这种关系所用的文种。
《办法》第12条规定:“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文关系,应当
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党政机关之间一般不要互相行文。
《办法》第13条规定:“政府各部门在本部门职权范围内,
可以互相行文,可以向下一级人民政府的有关业务部门行文,也可以根据本级政府授权和职权规定,向下一级政府行文。”上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同下级政府是平级关系,并且只负责管理某一方面的职能业务工作,所以即使得到政府机关的授权,也只能在自己分工管理的业务范围内对下级政府行文,行文时还必须在正文的开头说明授权的机关或领导人。
三、正文
在正文写作之前,有一个提炼和确立主旨的构思及提纲的前提。
主旨,是作者通过全部内容所表达的基本观点。首先,主旨是作者产生的。材料是客观的,结构是传统的或规定的,语言是早就存在的,这些作者都只是运用选择的功夫而已。而主旨则是作者的。其次,主旨建立在全部材料的基础上,是对材料的认识。再次,主旨是对材料的抽象认识,表现为一个判断句,有主语、谓语和宾语。如“今年我公司工作大有成效”。字数一般在10个左右。
作用:主旨是公文的核心,也可以比喻为灵魂、统帅,决定着材料、结构和语言等公文要素的取舍。
要求:在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令的前提下,要注意机关领导意图(一般来说,领导会交代写作任务、中心意思即主旨以及要点),还要注意单一、深刻等。
正文包括原由、事项和结尾三部分。
原由:
(一)依据类。有以下几种方式:
(1)情况式:叙述时间、单位、地点、人物和事件等;常用“目前”和“19╳╳”之类时间状语;简介人物及事迹。
(2)文件式:常用“根据”、“据”;往往是一句话。
(3)意义式:议论方式;常用“是”。
(4)作用式:常用“将使”、“使”。
(二)目的类。常用介词“为”、“为了”。
原由部分可省略,或只省略依据类、目的类之一。
事项:
内容少的不分项,多而重要的分条列项。内容特别多的要用小标题。如政府工作报告,一般都分为几部分,用小标题表示层义。
这部分是中心,有两种结构供选择使用:
(1)并列式。在公文中最为常见。一般写的是公务的横向的、静态的情况。各部分相互之间无紧密联系,独立性强,但共同为说明主旨服务。前后排列要重轻有序,即重要的在前面,依次进行,但是次序可以调整。甚至能够省略某一部分。如报告中几方面情况,请示中几条要求,法规中的几项规定等。这种方法的好处是概括面广,条理性强。
自此起常常运用序码。《办法》第28条第4项规定了序数的层次顺序:第一层,用汉字的一二三四等,每个序数后用顿号(占一格)。有时不用顿号。序号作为小标题时,在序号和小标题之间空一格即可。第二层,用半圆括号的汉字(一)(二)(三)(四)等,后面不加标点。第三层,用阿拉伯字1 2 3 4等,后面加圆点。第四层,用半圆括号阿拉伯字(1)(2)(3)(4)等,四层序码的顺序是一、(一)、1、(1),不能颠倒,也不能混用。此外,还可以用汉字甲乙丙丁,也可以用汉字拼音字母大写ABCD,小写abcd,或者第一、第二、第三。不重要的内容分项,可用分段式,或者分号式(;),也可用句子式并列起来。
与之相联,序码还表达为章、条、项、目、款等层次。章表达为“第一(汉字小写)章”或“总章”。条表达为“第一(汉字小写)条”。项表达为“一”、“二”等。目表达为“(一)”或“1”等。款表达为自然段。
(2)递进式。一般写的是公务的纵向的动态的过程或者事理。各部分层层递进,每一部分也不可缺少,前后顺序也不能颠倒。这种方法的好处是逻辑严密,能说明问题。
在一篇公文中,两种结构方法可以互相交叉,即以一种方法为主,在某一部分即某一层次中用另一种方法。
结尾,常见有:
(1)专用语,一般文种都有,如“请予批复”、“特此通知”等。
(2)希望、号召类。至少一段话。
有的公文没有结尾。
从公文写作程式上看,这里必然存在着基础性的写作问题,主要是属于结构范围的规范段的写作、公文语言的选择及修养和起稿技巧,在本章最后部分将给以阐述。
四、附件说明
附件是正件附属材料名称和件数的标注。
位置:正文左下侧。如果标注的文字较多,向右一般也不超过公文文面的竖向中分线,可以提行空两格续写。
种类:一是补充说明主件某些内容的材料,如报表、照片、典型材料等技术性公文。二是补充说明正件主要内容的材料,如转发的文件、随文发布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其名称在正文中已有交待,在“附件”项内就不必重复标示。
五、成文时间
指公文生效的法定时间。或用汉字小写数字,如“一九九九年五月十日”,或用阿拉伯数字。
种类:一是发出日期,这是一般性文件;二是签发日期;三是通过日期,这是会议文件。
六、印章
它是公文效力最权威的凭信。公文除会议纪要和印制有特
定版头的普发性公文外,都应该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非法规性文件,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都应该加盖印章。印章要端正、清晰。
位置:压盖于成文时间之上,上沿不压正文,下沿要骑年盖月。
七、附注
作用:说明其它项目不便说明的事项,如传达范围、引文出
处或名词术语。
位置:成文时间下方左侧。
文头,包括公文份数、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要素。下行文头占首页1/3篇幅,上行文头占首页2/5篇幅,下设正红间隔横线与主文部分隔开。如果是党务公文,间隔横线正中印有红五角星。
一、份号
份号,指公文总印发数中某份公文的序号。
组成:规定6位数。如“份号000015”,表示此份文件是该
文总印数中的第15份。
位置:在文头左上端,顶格书写。
作用:便于印数较多的普发性下行文有控制地分发;便于机密文件的分发和回收。
二、秘密等级
组成:我国《保密法》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标志为正红色“★” 。“★”前标密级,后标期限。如“机密★5年”。
位置:在份号下边。
三、紧急程度
组成:分为“急件”和“特急”。
作用:使受文机关明确公文处理的时间要求。
位置:在秘密等级下边。
四、发文机关标识
发文机关标识是发文机关公文的固定称呼。
组成:由“发文机关称谓+文件”组成。如“中共中央文件”、
“国务院文件”、“ ××乡人民政府文件”等。位置在文头的中心,用红色大号宋体字印刷。发文机关称谓,一般用全称,如果是特指,又不易混淆的,可用简称。如“中国共产党××市委员会”可以简称“中共××市委”。如果联合行文,可以用主办机关名称,也可以各机关联署,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五、发文字号
简称文号,指某件公文在发文机关一个年度内发文总号中的实际顺序号。
组成: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三部分。机关代字由一定范围内的领导机关对自己的直属机关、单位的代字统一编定。字数一般不超过3个。年份用阿拉伯字完整书写,不要把“1998”简化为“98”,并用方括号“ [ ] ”括住。如“中办发[1998]5号”,表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在1998年度内发的第5号文。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作用:1.收发文件一般都要登记发文字号;2.便于公文处理和查找。公文的标题可以相同,但是发文字号是不相同的。引用发文字号比引用标题要准确、简便得多。
位置:在文件名称正下方,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
六、签发人
签发人指批准发出公文的机关领导人。《办法》规定:“公文
由本机关领导人签发。重要的涉及面广的,由正职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领导人签发,经授权有的公文可由秘书长或办公厅(室)主任签发。”
位置:在发文字号右侧空两格的地方。
第二节文尾写作要领
文尾由主题词、抄送、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版记中的反线、版记的位置等要素。
一、主题词
主题词指经过规范处理的用来标引中心内容的词语。
作用:方便检索和存储以及办公自动化。
位置:抄送机关上方。
要求:按照《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1994年4月修订),
选择最能反映公文中心内容的词语。最少不少于2个,一般不超过5个。
顺序:先标类别词,如“农业”、“工业”、“能源”、“邮电”等。再标类属词,分两部分,一是反映文件内容的词,如“水土保持”,二是反映文件形式的词即文种,如“通知”。例如:《国务院关于做好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1998]16号)的主题词是“教育学生就业通知”,
三、抄送
抄送机关指需要了解公文内容但不负责处理和执行的机
关。《办法》第14条规定:“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如撤换下级主要领导、增设机构等事情的行文应抄送。《办法》第20条规定:“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由主送机关负责答复。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
四、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
前者一般是机关的中枢办公部门。
位置:抄送机关下方。
后者指该公文送印或发出时间。
位置:在印发部门右边。
五、印数
印数指公文印制总数。
位置:印发时间正下方,向右不顶格。
第三节正文写作要领
正文(主体)由公文标题、公文正文、附件、成文时间、公文公文生效标识(单一发文印章和联合行文印章)、附注等要素。
一、标题
公文标题,是公文内容和作用的高度概括。字体略大于正文。
位置:间隔横线下方适中位置。
组成:包括“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要素。形式有:
1.规范式:三部分,即“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用
于重要、庄重的公务。
2.灵活式:
(1)两部分:一是“发文机关+文种”。
以上标题下面可加题注(用以注明法规性公文、经会议讨论
通过的公文或重大的、周知的公文产生的法定程序和时间)。带发文机关的标题下面如写题注,则须用圆括号。这里要特别注意:一是不再写主送机关,二是文后不再写发文机关及发文时间。
二是“事由+文种”。
三是“转发+始发机关及原通知标题”(如《转发国务院关于费改税的通知》)或者“转发+始发机关及原文件标题+通知”(如《转发国务院关于费改税的决定的通知》)。
(2)一部分:只有“文种”。常常是不大重要的公务,带周知性。
书写:移行时词或词组要完整,不要硬性拆开跨行排列;单行或多行都要居中排列,匀称美观。
二、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指负责处理、执行公文的机关单位。
位置:标题左下方,顶格书写,后面用冒号。
上行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其中请示、批复和函等文
种只能有一个。
下行文,一般写给直属下级。普发性下行文,主送机关多,
一般使用泛称,如“公司直属各部门”。
面向机关全体人员或者社会群体的,或者公务是周知的、重大的公布性公文,常常不写主送机关。
这里有一个行文规则的大问题。
行文规则反映了机关单位的组织关系。
我国社会组织的机关单位,可以分为三大类型。
1.政权机关,包括:
立法机关体系: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以上立法机关或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的市立法机关才有立法权)至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行政机关体系:依次大致是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省、市(四大直辖市)、区(各自治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市、州(自治州)政府;市(县级市)、区(市辖各区)、县政府;乡、镇政府共五级。
司法机关体系:自最高人民法院至乡镇司法机关。
其它政权机关有军事机关体系、政协机关体系等。
2.团体机关,包括:
中国共产党机关体系,这一机关体系实质上是我国社会的
权力核心;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机关体系;
全国工会机关体系;
全国妇女联合会机关体系。
等等。
3.实体机关,包括:事业单位机关,均为国家提供一定的
经费,如学校和研究单位的机关;企业单位机关。一般纵向级别较少。
各级机关都有自己所辖的若干部门。在公文写作中,一定要注意机关和部门的区别。如市政府,应理解为市政府机关,而商业局,应理解为市政府机关所辖的部门之一。同时,相对而言,机关首脑一般称机关领导人,部门的首脑一般称部门负责人。
这些机关的组织关系,有以下几种:一是上下级关系,即领导和被领导关系,这是直接的关系,一般在上下一级之间。如国务院和省政府。上行文报告和请示都是面向上一级机关或部门。二是平级关系,是在一个系列中的同等级别的机关或者部门之间的关系。其代表性文种是平行文函。有的通知也可以使用。三是隶属关系,不论大小和级别,都在同一系列内。如某乡政府就可以说隶属国务院或者所在省的省政府,而和另外的省政府就不是录属关系。这一关系,上级常用普性性下行公文,有时也越级用上行文(必须抄送上一级即直接上级机关部门)。四是非隶属关系,指不是同一系列不发生直接职能往来的机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不论是相同级别还是不同级别。函是这种关系所用的文种。
《办法》第12条规定:“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文关系,应当
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党政机关之间一般不要互相行文。
《办法》第13条规定:“政府各部门在本部门职权范围内,
可以互相行文,可以向下一级人民政府的有关业务部门行文,也可以根据本级政府授权和职权规定,向下一级政府行文。”上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同下级政府是平级关系,并且只负责管理某一方面的职能业务工作,所以即使得到政府机关的授权,也只能在自己分工管理的业务范围内对下级政府行文,行文时还必须在正文的开头说明授权的机关或领导人。
三、正文
在正文写作之前,有一个提炼和确立主旨的构思及提纲的前提。
主旨,是作者通过全部内容所表达的基本观点。首先,主旨是作者产生的。材料是客观的,结构是传统的或规定的,语言是早就存在的,这些作者都只是运用选择的功夫而已。而主旨则是作者的。其次,主旨建立在全部材料的基础上,是对材料的认识。再次,主旨是对材料的抽象认识,表现为一个判断句,有主语、谓语和宾语。如“今年我公司工作大有成效”。字数一般在10个左右。
作用:主旨是公文的核心,也可以比喻为灵魂、统帅,决定着材料、结构和语言等公文要素的取舍。
要求:在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令的前提下,要注意机关领导意图(一般来说,领导会交代写作任务、中心意思即主旨以及要点),还要注意单一、深刻等。
正文包括原由、事项和结尾三部分。
原由:
(一)依据类。有以下几种方式:
(1)情况式:叙述时间、单位、地点、人物和事件等;常用“目前”和“19╳╳”之类时间状语;简介人物及事迹。
(2)文件式:常用“根据”、“据”;往往是一句话。
(3)意义式:议论方式;常用“是”。
(4)作用式:常用“将使”、“使”。
(二)目的类。常用介词“为”、“为了”。
原由部分可省略,或只省略依据类、目的类之一。
事项:
内容少的不分项,多而重要的分条列项。内容特别多的要用小标题。如政府工作报告,一般都分为几部分,用小标题表示层义。
这部分是中心,有两种结构供选择使用:
(1)并列式。在公文中最为常见。一般写的是公务的横向的、静态的情况。各部分相互之间无紧密联系,独立性强,但共同为说明主旨服务。前后排列要重轻有序,即重要的在前面,依次进行,但是次序可以调整。甚至能够省略某一部分。如报告中几方面情况,请示中几条要求,法规中的几项规定等。这种方法的好处是概括面广,条理性强。
自此起常常运用序码。《办法》第28条第4项规定了序数的层次顺序:第一层,用汉字的一二三四等,每个序数后用顿号(占一格)。有时不用顿号。序号作为小标题时,在序号和小标题之间空一格即可。第二层,用半圆括号的汉字(一)(二)(三)(四)等,后面不加标点。第三层,用阿拉伯字1 2 3 4等,后面加圆点。第四层,用半圆括号阿拉伯字(1)(2)(3)(4)等,四层序码的顺序是一、(一)、1、(1),不能颠倒,也不能混用。此外,还可以用汉字甲乙丙丁,也可以用汉字拼音字母大写ABCD,小写abcd,或者第一、第二、第三。不重要的内容分项,可用分段式,或者分号式(;),也可用句子式并列起来。
与之相联,序码还表达为章、条、项、目、款等层次。章表达为“第一(汉字小写)章”或“总章”。条表达为“第一(汉字小写)条”。项表达为“一”、“二”等。目表达为“(一)”或“1”等。款表达为自然段。
(2)递进式。一般写的是公务的纵向的动态的过程或者事理。各部分层层递进,每一部分也不可缺少,前后顺序也不能颠倒。这种方法的好处是逻辑严密,能说明问题。
在一篇公文中,两种结构方法可以互相交叉,即以一种方法为主,在某一部分即某一层次中用另一种方法。
结尾,常见有:
(1)专用语,一般文种都有,如“请予批复”、“特此通知”等。
(2)希望、号召类。至少一段话。
有的公文没有结尾。
从公文写作程式上看,这里必然存在着基础性的写作问题,主要是属于结构范围的规范段的写作、公文语言的选择及修养和起稿技巧,在本章最后部分将给以阐述。
四、附件说明
附件是正件附属材料名称和件数的标注。
位置:正文左下侧。如果标注的文字较多,向右一般也不超过公文文面的竖向中分线,可以提行空两格续写。
种类:一是补充说明主件某些内容的材料,如报表、照片、典型材料等技术性公文。二是补充说明正件主要内容的材料,如转发的文件、随文发布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其名称在正文中已有交待,在“附件”项内就不必重复标示。
五、成文时间
指公文生效的法定时间。或用汉字小写数字,如“一九九九年五月十日”,或用阿拉伯数字。
种类:一是发出日期,这是一般性文件;二是签发日期;三是通过日期,这是会议文件。
六、印章
它是公文效力最权威的凭信。公文除会议纪要和印制有特
定版头的普发性公文外,都应该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非法规性文件,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都应该加盖印章。印章要端正、清晰。
位置:压盖于成文时间之上,上沿不压正文,下沿要骑年盖月。
七、附注
作用:说明其它项目不便说明的事项,如传达范围、引文出
处或名词术语。
位置:成文时间下方左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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