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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6日山东省事业单位地市综合类考试题(客观题部分满分70分)
1.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为官避事平生耻。’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为官避事平生耻”出自()的诗。
A、王安石
B、元好问
C、郑板桥
D、曾国藩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人文历史知识。A项错误,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临川(今江西抚州市临川区)人,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B项正确,元好问,金末元初文学家。字裕之,号遗山,世称遗山先生。太原秀容(今山西忻州)人。元好问是宋金对峙时期北方文学的主要代表、文坛盟主,又是金元之际在文学上承前启后的桥梁,被尊为“北方文雄”、“一代文宗”。“为官避事平生耻”出自于元好问的《四哀诗·李钦叔》。其诗原句是:“当官避事平生耻,视死如归社稷心。”C项错误,郑板桥,原名郑燮,字克柔,号理庵,又号板桥,人称板桥先生,江苏兴化人。是清代比较有代表性的文人画家,代表作品有《修竹新篁图》、《清光留照图》、《兰竹芳馨图》、《甘谷菊泉图》、《丛兰荆棘图》等,著有《郑板桥集》。D项错误,曾国藩,初名子城,字伯涵,号涤生。中国近代思想家、政治家,洋务派代表,湘军的创立者和统帅。故选B。
2.2018年9月,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举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主持峰会并举行相关活动。本次峰会的主题是“()”。
A、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
B、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地区
C、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助力成员国应对威胁挑战
D、合作共赢,携手构建更加紧密的中非命运共同体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时事政治。
2018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于2018年9月3日至4日在北京举行。本次峰会主题为“合作共赢,携手构建更加紧密的中非命运共同体”,习近平主席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讲话。故ABC项错误,D项正确。故选D。
3.2018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山东省机构改革方案》,在全国首次设立了(),为智慧城市的转型提供了有力抓手。
A、工业和信息化厅
B、大数据局
C、应急管理厅
D、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
【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时事政治。A项错误,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监测分析全省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负责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等工作。B项正确,按照《山东省机构改革方案》,组建省大数据局。其主要职能是负责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加快建设“数字山东”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统筹规划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利用,承担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大数据产业发展,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等。智慧城市的建设离不开“大数据”的应用。C项错误,2018年10月30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正式挂牌,主要负责应急管理工作。D项错误,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负责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利益。故选B。
4.“胶州亡矣,山东亡矣,国将不国矣!”该宣言针对的历史事件是()。
A、1915年袁世凯与日本签署“二十一条”
B、1919年中国外交在巴黎和会的失败
C、1931年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
D、1937年“七七事变”的爆发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人文历史知识。A项错误,1914年8月23日,日本对德国宣战,经70多日激战,于11月7日占领全部的德国租借地胶州湾。1915年1月,日本向中国提出“二十一条”。“要求中国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山东省不得让与或租给他国;准许日本修建自烟台(或龙口)连接胶济路的铁路”等,但当时并无“胶州亡矣,山东亡矣,国将不国矣!”的宣言。B项正确,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完结后举行的巴黎和会中,列强把德国在山东的权益转让给日本,当时北洋政府未能捍卫国家利益,引起国人极端不满。同年5月2日,北京政府密电中国代表可以签约。外交委员会事务长、国民外交协会理事林长民在《晨报》、《国民公报》撰文:“胶州亡矣,山东亡矣,国将不国矣,愿合四万万众誓死图之。”C项错误,1931年9月18日夜,在日本关东军安排下,铁道“守备队”炸毁沈阳柳条湖附近的南满铁路路轨,并栽赃嫁祸于中国军队。日军以此为借口,炮轰沈阳北大营,是为“九一八事变”。“九一八事变”标志着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开始,揭开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东方战场的序幕。D项错误,1937年7月7日夜,日军在北平西南卢沟桥附近演习时,借口一名士兵“失踪”,要求进入宛平县城搜查,遭到中国守军第29军严辞拒绝。日军遂向中国守军开枪射击,又炮轰宛平城。第29军奋起抗战。这就是震惊中外的七七事变,又称卢沟桥事变。七七事变是日本帝国主义全面侵华战争的开始,也是中华民族进行全面抗战的起点。故选B。
5.根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属于监察对象的是()。
A、张某,中共党员,某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B、李某,非中共党员,某市国有医药公司技术部负责人
C、王某,非中共党员,某县杨水村村委会副主任
D、丁某,中共党员,某市民营化肥厂负责人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知识。
《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A项正确,“某市人民医院”属于公办的医疗卫生单位,张某是其副院长,属于从事管理的人员,属于《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B项正确,李某属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属于《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C项正确,王某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属于《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D项错误,丁某是民营化肥厂负责人,不是履行公职的人员,不属于《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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