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简介
2018年5月四川省凉山州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试卷及答案【含解析】
1.某公司与刘某的劳动合同约定,刘某的工作内容是伪造财务数据,由于刘某未能完成工作任务,该公司要求其根据劳动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刘某是因主观原因而没有完成工作任务,则不能免责
B、合同因内容违法而无效
C、刘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D、如果刘某是因不可抗力而没有完成工作任务,则可以免责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劳动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本题中,刘某的工作内容是伪造财务数据,违反了法律规定,因而劳动合同无效,也不存在违约责任。故选B。
A、主审法官
B、合议庭
C、审判委员会
D、行政审判庭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程序法常识。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故选B。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决定后,需由相应机关予以执行,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
A、国家主席
B、国务院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中央军事委员会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宪法常识。A项错误,根据《宪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B项正确,根据《宪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C项错误,根据《宪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项错误,根据《宪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故选B。
4.赵某回家时看见邻居家放在阳台上的东西在燃烧,敲邻居家门发现邻居家中无人,赵某担心火势蔓延,用斧头破门而入,并用自己的家用灭火器将大火扑灭,灭火过程中导致赵某的西服烧毁,对于赵某的这一行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赵某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
B、赵某有权要求邻居补偿其西服的损失
C、赵某无需赔偿破门而入造成的损失
D、赵某有权要求邻居给予其救火行为的合理报酬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常识。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无因管理的特征为:管理人要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必须要有为维护他人利益而进行管理的意思;必须是没有法律的义务,即既没有法律规定的义务,又没有合同规定的义务。A项正确,赵某为了避免邻居家东西受损,自愿管理邻居事物,构成了无因管理。B项正确,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赵某因为无因管理邻居事务,造成西服烧毁,理当有权请求邻居赔偿。C项正确,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赵某属于无因管理邻居事务,不存在侵权行为,因此无需赔偿破门而入造成的损失。D项错误,无因管理中的管理人(或服务人)除请求补偿必要费用外,不得向本人索取报酬或编造名义变相索取报酬,否则就失去了无因管理成立的依据和存在的意义。因此赵某无权要求邻居给予其合理报酬。
本题为选非题,故选D。
5.甲与乙均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自2005年以来,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09年1月,甲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但由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法院对此应()。
A、驳回甲的诉讼请求
B、告知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处理
C、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D、按事实婚姻处理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常识。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七条规定:“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故选C。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