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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四川省雅安市事业单位《综合知识》真题试卷及答案【含解析】
1.下列不属于理性认识的形式的是()。
A、识记
B、推理
C、判断
D、概念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哲学常识。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认识过程有两次飞跃,即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到实践。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中通过感觉器官所获得的关于事物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的认识形式,它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感性认识的形式有感觉、知觉和表象;感性认识具有直接性和具体性。理性认识是人们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头脑的思维活动得到的关于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理性认识的形式有概念、判断、推理;理性认识具有间接性和抽象性。A项错误,识记即认识并记忆,属于一种直接简单的认识形式,故属于感性认识。B项正确,推理即用人的大脑去推测思考得出结论,属于理性认识。C项正确,判断即利用已经掌握的知识去进一步做价值选择的思维活动,属于理性认识。D项正确,概念是人脑通过思维活动对客观事物本质的反映和抽象概括,因此属于理性认识。
本题为选非题,故选A。
A、9月10日
B、10月23日
C、11月1日
D、12月4日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宪法知识。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故选D。
A、宪法本身科学
B、宪法的充分实施
C、实行三权分立
D、法治环境优良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宪法相关知识。
A、B、D项正确,要想充分发挥宪法作用的前提是宪法本身科学,且宪法制定出来了以后是需要充分实施的,而我们要想做到依宪治国,还需要本身创造出来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C项错误,我们国家的宪法基本原则是权力制约,而并非西方国家所实行的三权分立。
本题为选非题,故选C。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我国《监察法》中关于采取留置措施的时长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故选D。
A、盘问
B、询问
C、讯问
D、审问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宪法的相关知识。
《监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调查过程中,监察机关可以询问证人等人员。”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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