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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6日四川省成都市第三季度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试卷及答案【含解析】
1.唐某组织他人卖淫,请民警李某关照,李某应允。之后三年内公安局多次开展查禁活动,李某均提前向唐某泄露行动信息,使唐某经营的卖淫场所一直未被查处,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李某的行为应认定为()。
A、协助组织卖淫罪
B、包庇罪
C、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D、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A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项规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是在组织他人卖淫的共同犯罪中实施协助活动的行为,如明知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犯罪活动而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等。李某没有存在上述现象。B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包庇,是指向公安、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的人。本题当中没有体现李某为唐某等人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C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本题当中没有涉及国家秘密和国家秘密法的问题。D项正确,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李某作为民警向犯罪分子唐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故选D。
2.江南省徽州市的两会即将开幕,小何是相关工作筹备人员,对该市两会工作也非常关注,下列选项中,小何的表述错误的是()。
A、徽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过几天就要开幕了
B、徽州市第七届政治协商会议第三次会议过几天就要开幕了
C、本次人大会议收到的议案可能比上一次的多
D、本次政协会议收到的提案可能比上一次的多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A项正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应该表述为“××省(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故“徽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述正确。B项错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可以简称为“人民政协”或“政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会议的名称,可以简称为“政协第×届××省(市)委员会第×次会议”,“政协第×届××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也可简称为“××省(市)政协×届×次会议”,“××省(市)政协×届×次常委会议”。故“徽州市第七届政治协商会议第三次会议”表述错误。C项正确,议案是由法定机关和法定人员依据法定程序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故“本次人大会议收到的议案可能比上一次的多”表述正确。D项正确,提案是参加政协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就有关国家或地方大政方针、社会生活等重大问题,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交有关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故“本次政协会议收到的提案可能比上一次的多”表述正确。故选B。
3.甲乙婚后,双方因不能生育,遂依法收养了一子丙。多年后,甲乙离婚,丙由甲抚养,乙按月支付丙的抚养费。现甲因意外丧失监护能力,关于丙的监护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由乙担任
B、由甲的父母担任
C、由甲的兄弟担任
D、由丙所在居委会按照最有利于丙的原则指定监护人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甲乙与丙形成收养关系,收养关系不会因甲乙的离婚而发生变化。所以甲和乙为丙的当然监护人。甲因意外丧失监护能力所以由乙担任监护人。故选A。
A、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未按期履约,对乙造成经济损失
B、甲因违法停车,被交警开出200元的罚单
C、甲在某超市购买产品时,收银员看错金额,多找零给甲20元
D、甲开车不小心将乙撞伤,乙为此产生医疗费2000元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
债的发生,是指基于一定的民事法律事实,依法在民事主体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债的发生主要原因有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其他原因。A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由于甲没有履行合同的约定造成乙的经济损失属于合同之债。B项错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九条第二项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交警开出200元的罚单属于行政处罚,不能引起债的发生。C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超市多找的20元钱属于不当得利,引起不当得利之债。D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甲开车不小心将乙撞伤,引起侵权之债。故选B。
5.10岁女孩香香的母亲作为其代理人为香香买了一把小提琴。这在民法上称为()。
A、指定代理
B、授权代理
C、法定代理
D、委托代理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A项错误,指定代理是根据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B项错误,授权代理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通过授权确立的代理。C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又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又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本题中香香的母亲是香香监护人,其代理行为属于法定代理。D项错误,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因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故又称“意定代理”或“任意代理”。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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