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公教育旗下网站-【考考公务员网】(www.kkgwy.com)更简洁易记!
首页 > 考试题库 > 四川

四川

2021年4月24日四川省德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试卷及答案【含解析】(部分)

下载:271次 共37页 积分:6点 收藏 立即下载

资料简介

2021424日四川省德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试卷及答案【含解析】(部分)

1.宪法监督是指由()授权或()惯例认可的机关,以一定的方式进行合宪性审查,预防和解决违宪,追究违宪责任,从而保证宪法实施的一种制度。

A、国家权力机关、风俗

B、宪法、风俗

C、宪法、宪法

D、宪法、法律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宪法。

宪法监督制度又叫做合宪性审查制度,是指由宪法授权或宪法惯例认可的机关,以一定的方式进行合宪性审查,预防和解决违宪,追究违宪责任,从而保证宪法实施的一种制度。故选C

2.在我国的国徽上,不能找到的图案是()。

A、天安门

B、毛泽东头像

C、谷穗

D、齿轮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宪法。

根据《宪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故选B

3.下列关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表述错误的是()。

A、公民的基本义务也称宪法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

B、我国公民在依法行使权利时,应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以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但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且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

D、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既是我国公民的权利,也是我国公民的义务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宪法。A项正确,公民的基本义务也称宪法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基本责任。公民的基本义务是公民对国家具有首要意义的义务,它构成普通法律规定的义务的基础。B项正确,根据《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公民在依法行使权利时,应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以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C项正确,据《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D项错误,根据《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不是我国公民的权利,而是我国公民的义务。故选D

4.下列职权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是()。

A、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B、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C、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D、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和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宪法。ABD项正确,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C项错误,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五)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故选C

5.间歇性精神病人王某,时常被邻居张某嘲笑,并被其称呼为王傻子,王某很是不悦,多次想教训一下张某。某日精神正常的王某经人介绍,与一女子相亲。两人相谈甚欢,张某出现,并嘲笑王某说王傻子,你还能找到对象啊!王某顿时觉得颜面扫地,愤怒至极,心想:老子今天要弄死你。于是,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在张某心脏处捅刺多刀,致使张某当场死亡。下列关于王某行为的判断正确的是()。

A、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B、王某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因其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所以应免除处罚

C、王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D、王某是精神病人,其实施的杀人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A项正确,王某虽是间歇性精神病人,但是其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王某用水果刀在张某心脏处捅刺多刀,致使张某当场死亡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BD项错误,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其实施的杀人行为构成犯罪,并且不应免除处罚。C项错误,根据《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王某主观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张某死亡,并且希望这种死亡结果发生,属于故意杀人行为,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构成故意杀人罪。故选A

文章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本评论只代表本站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 个人微信扫码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日 9:00-21:00

  • 你可以通过扫码支付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