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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文员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真题精选汇总【答案+解析】
1. 关于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刑事诉讼价值观决定了刑事诉讼构造
B、混合式诉讼构造是当事人主义吸收职权主义的因素形成的
C、职权主义诉讼构造适用于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
D、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与控制犯罪是矛盾的
【答案】C
【解析】A项,一个国家特定时期的刑事诉讼目的与构造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它们都受到当时占主导地位的关于刑事诉讼的法律价值观的深刻影响。B项,一般认为,现代西方国家刑事诉讼构造类型大致分为两类,即大陆法系国家采职权主义,英美法系国家采当事人主义。日本“二战”后在职权主义背景下大量吸收当事人主义因素,从而形成了以当事人主义为主,以职权主义为补充的混合式诉讼构造。因此,混合式诉讼构造是由职权主义吸收当事人主义的因素而形成的。C项,职权主义诉讼构造将诉讼的主动权委于国家专门机关,适用于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D项,当事人主义将开始和推动诉讼的主动权委于当事人,控诉、辩护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居于主导地位,适用于程序上保障人权的诉讼目的。保障人权和控制犯罪两者既对立又统一,是具有密切联系、同等重要的两个方面,故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与控制犯罪并不矛盾。故选C。
2. 关于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程序转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如为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案件,债权人可以申请和解
B、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重整
C、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重整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D、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和解
【答案】B
【解析】AD两项,《企业破产法》第95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因此,只有债务人可以提起和解程序,债权人不能提起。B项,《企业破产法》第7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由此可知,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债务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C项,根据《企业破产法》第8章,不论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提起破产重整程序,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重整,重整期间,发生法定条件的,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重整程序开始后,不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不能申请破产清算。故选B。
3. 运动应当从它的反面即静止找它的“量度”,因为静止是( )。
A、运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
B、过去运动的结果和未来运动的出发点
C、运动的原因和根据
D、运动的基础和承担者
【答案】B
4. 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应当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B、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法院以外的下级法院审理;由原审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法院审理
C、不论是否属于由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再审案件,逮捕由检察院决定
D、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应当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答案】B
【解析】A项,《刑事诉讼法》第254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4款规定,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B项,《刑事诉讼法》第255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CD两项,《刑事诉讼法》第257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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