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答案
1. 这是一起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中间商通过对医生的折扣让利达到为自己谋取暴刊,医生受"提成"的诱惑而强行要求患者服用高价药品。在利益的驱动下,医药界已忘却了自己"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的宗旨。
2.一是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要保障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选择权,包括选医院、选医生和选药店。以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促进医院药房和社会药店之间的竞争。
二是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进行医疗资源优化重组。要实行政事分开,卫生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实行监管,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调整和控制包括床位、人员、设备以及医疗机构在内的卫生资源存量和增量。 三是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调整药品价格政策。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
3.加快"针对医院"的改革
一支名叫环丙沙星的眼药水,从药厂走到患者的手中,其身价就提高了将近4倍,这种摇身一变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可它又千真万确地发生在我们的生活当中。
俗话说"有啥别有病",可是人吃五谷杂粮,没有人敢说自己绝对不会生病,看病吃药是老百姓最基本的需求,这就形成了一个很大的医疗市场。在这个庞大而稳定的市场中,医院是最关键的环节,它联系着药品生产者和患者,它决定了患者吃什么药、吃多少药,从而也就决定了某类药品的旺销或滞销。一些既缺乏职业道德约束又无视相关法规的医务人员就利用这种市场决定权,从中牟利,如一些医院变相提高药价、收受药厂回扣、大夫开药方提取"好处费"等,这些行为从根本上说增加了老百姓的医疗负担,它不仅仅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其中隐藏着腐败。在以往的报道中,我们不难找到这类医疗腐败的劣迹。
要遏制医疗腐败,首先必须强调"透明度"。从医院方面看,必须有一个定期向行政机构汇报药品进货与销售情况的制度,以接受监督,从而杜绝黑箱操作。从医生方面看,医生有义务向患者解释药品的功效和价格,让患者有知情权和药品选择权。另一方面医疗体系中存在法制真空的局面要有所改变,对一些药厂的行贿和医院的受贿绳之以法,以刚性的法律打击弹性的医疗腐败已经变得刻不容缓了。
这些年来,我国的医疗制度改革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背靠大树好乘凉"的公费医疗已经渐渐被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等制度所取代。然而,也应该看到,目前的很多改革都是"针对患者"这一面的,"针对医院"的改革不但力度不够,方法也不够有效。现在,一些地区已经发现了这一问题,并试图改变这种局面,如北京市前不久出台了"基本医疗服务工程",实施分层医疗制度。强化社区医疗服务,从而让患者享有从医院、门诊医生到药品使用的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