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公教育旗下网站-【考考公务员网】(www.kkgwy.com)更简洁易记!

考考公务员网

首页 > 申论 > 申论技巧

申论技巧

2010年申论考试热点分析第12例:《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管)

2014-02-15 21:13:04申论技巧111 收藏
[!--smalltext--]

关键词:《食品安全法》

背景链接:

  2008年9月11日,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被披露。随后,伊利、蒙牛、光明等各大牛奶都被查出部分产品含有三聚氰胺。一时间,引起消费者极大的忧虑,老百姓“谈奶色变”。

  2009年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还有:豆芽用“漂白粉”漂白,鸭子用工业松香来褪毛,还有之前曝光的用“洗虾粉”给虾美容等等。所用的加工手段均为食品生产不允许使用的,因为它们会对人体产生各种毒副作用,比如损害肝肾功能、引起致癌效果等

  2008年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并于2009年6月1日实施。此次食品安全法修改的重点是如何从法律制度上预防和处置三鹿奶粉事件这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问题,主要集中在8个方面,包括: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和摊贩的管理、食品添加剂的监管、食品召回制度、食品检验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

标准表述:

  最近一个时期,连续出现了食品安全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严重损害人民生命健康,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教训十分深刻。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需要常抓不懈、不可有丝毫放松的重大民生问题。绝不能以损害人民健康、甚至牺牲职工生命来换取增长,谋求利益。在这个问题上,各级政府都必须有清醒的认识、鲜明的立场、严明的纪律、有力的举措。要落实领导责任,强化行政问责。要切实加强对研发、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整顿市场秩序,提高食品、药品质量,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