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讨薪之难”需填补“法治洼地”
讨薪难,并非新话题。陕西岚皋县委工作组赴河北帮本县农民工讨薪吃了“闭门羹”的新闻,再次将讨薪的“无助”展露无遗。
讨薪之痛,让人唏嘘。从报道看,几方对欠款数额仍有争议,甚至陕西康仁精益建设有限公司与河北青龙县江成矿业有限公司的真实债权债务关系,也有待进一步查明。真相几何,有赖陕西岚皋县与河北青龙县的联合调查结果。但仅看维权过程,早已愁肠百结:岚皋县农民工因讨薪围堵青龙县政府大门被公诉;4名农民工证人出庭作证时,被青龙县警方从法庭直接带走并刑事拘留。讨薪缘何屡屡陷入法治困境,“清欠”为何进入循环不尽的怪圈?值得我们深思。
长期以来,农民工讨薪深处“法治洼地”,让问题的解决颇显泥泞。一方面,恶意拖欠频频出现,不少承包方想方设法当“老赖”;另一方面,走投无路之下,农民工极端非理性讨薪也时有发生。讨薪的复杂性造成维权成本居高不下。一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提到,为了索要千元工资,农民工要付出920元的成本,以及 11到21天的时间。本来,政府为农民工“出手”解困,是撑腰之举,但从岚皋县的“受挫”看,光靠政府事后介入,维权成本依然畸高,并非长远之策。
填补“法治洼地”,形成制度机制的“硬约束”,是“清欠”的关键。其中的第一步,就是让工资发放者“找得着”“跑不掉”。从目前看,讨薪之难,主要难在工程项目复杂的分包结构上。农民工若与总包企业之间缺少合同关系,在工资发放上就会“脱节”,一旦分包者跑路,农民工容易维权无门。昨日,人民日报头版报道了四川解决欠薪的经验:四川确立总包企业工资支付责任制度后,农民工欠薪现象得到明显改善。改变过于复杂的“劳资生态”,是简化责任关系的重要一步,这样的经验,无疑值得推广。
同时,要找得到“老板”,还得看得见“钱”,这就需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保障民工在未得施工单位支付时,能得到企业缴存保证金的保障支付。但真正因此“受益”的农民工,或许不多。到底是制度落实不够?还是保证金存缴比例有待推敲?抑或是申请保证金支付程序过于复杂?值得进一步研究,毕竟,制度的中心应是“人”,制度的设立应以问题的最终解决为旨归。此外,目前不少地方的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范围,主要还集中在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如何进一步拓展到其他领域,也值得关注。
当然,要让“清欠”顺利走上法治通道,也要保障司法的公信力。在陕西岚皋县政府帮忙讨薪过程中,青龙县司法部门是否出现了“地方保护主义”,有待进一步查证。根据岚皋县方面的说法,岚皋县农民工讨薪并未超出合理维权范畴,果真如此,起诉4名农民工就存在问题。更为蹊跷的是,当4名农民工证人出庭作证,为何有两人被直接当庭带走?寻求法律解决的欠薪案陷入司法的“泥泞”,无疑会损伤司法公信力。目前,两县政府已达成一致意见,就上述焦点问题进行联合调查,从而还原真相。我们期待有一个客观公允的答案,并推动问题真正解决。
帮扶管一时,法治才长久。对于更多的类似欠薪案,希望能逐步走出法治“洼地”,迈向制度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