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半月谈》第2期
反腐要做好“破”“立”文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坚强意志以及反腐败取得的明显成效,赢得了全社会的支持,更激发了全社会的期待。在新的一年里,反腐败斗争将如何取得更大胜利,我们应该做什么,我们还要做什么,习总书记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明确了下一步反腐倡廉的方向,更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概而言之,我们要在思想和行动上做好“破”和“立”这两篇文章。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高歌猛进,一只又一只老虎落马的消息不断增强着社会对反腐败的信心,也不断提升着社会对反腐败的期待。反腐早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人民群众也积极参与其中;腐败团伙体系不断被打破,腐败链条不断被打烂。这是好现象,也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状态。
但是,反腐败尚未完全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在五次全会上,习总书记总书记特别强调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中央做出这一判断,是对反腐败形势客观清醒的判断,也是一种提醒,让我们不要因为已经取得的成果而对反腐败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掉以轻心。从战略上讲,我们要有反腐败必将取得最终胜利的自信,邪不压正;从战术上、从实际的反腐败工作讲,则一定要认识到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
当下,滋生腐败的土壤并未完全清除,重构良好政治生态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正如习总书记总书记所指出的,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
所以,今后反腐败在思想上要“破”的不仅是对反腐败的悲观情绪,也包括那种盲目乐观、一劳永逸的心态;要“立”的不仅是信心、决心,更是啃硬骨头的勇气、打持久战的准备和固本培元的策略。
思想上的“破”与“立”,体现在行动上就是“破”要破得有力,“立”要立得科学。
“破”得有力就是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在五次全会上习总书记总书记讲:“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查处腐败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把反腐利剑举起来,形成强大震慑。”这“不变”“不减”“不泄”“不松”就是新的一年反腐败“破”的力度。结合习总书记总书记前段时间所讲的“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在新的一年反腐败必将更加雷霆万钧,成果更加前所未有。
“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是要向全社会表明,中国共产党与腐败水火不容。在反腐败问题上动真格,在群众关注的作风问题上即使事情再小也揪住不放,体现的是一种坚强决心,宣示的是一种鲜明态度。
“破”是“立”的前提,“立”是“破”的保障。如何把已经取得的反腐败成果保持下去,如何让雷霆万钧从坚持变为常态,如何让反腐败从治标走向治本,就需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
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是基础;深入持久反腐败,制度反腐是根本。当然,制度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在渐进中完善,丰富中成熟。在建章立制方面,习总书记总书记在五次全会上着重聚焦党内监督制度、选人用人管人制度、体制机制改革和国有企业监管制度这四个方面。这些制度都是围绕“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这一指向,突出重点、针对时弊提出的,是促使从“不敢腐”走向“不能腐”的重要保障。
在建构、完善制度体系的同时,习总书记总书记还特别强调了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这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对制度建设认识的深化。
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较量,它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寄托着亿万人民的深切期待。反腐倡廉走向深入,必然是制度“笼子”不断扎紧的过程,反腐败斗争取得最终胜利,也必然要靠严密完备、高效运行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发挥作用。依靠制度的力量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让权力无法“任性”,行为更讲规矩,我们的党必将不断焕发勃勃生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前进的脚步,定会更加稳健、更加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