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招聘1人公告
2019年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招聘1人公告已公布。报名:1月21日-2月11日。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9浙江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以下是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岗位人员1名(非事业编制的合同制用工),主要协助民警从事文稿撰写编辑、档案管理及内外宣传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及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公安文职工作,严守工作秘密;
2、 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
3、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本科大四在读需提供入学证明)及以上学历;
4、户籍地不限;
5、 具备较强的综合写作能力,中文、文秘专业优先。
二、 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1、 报名时间:2019年01月21日-0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周六、周日等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点: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龙观派出所办事大厅内(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龙兴路55号);
3、 报名时需携带近期免冠1寸照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作品发表,请将资料一并带来,现场填写《报名表》,接受资格初审;
4、 资格初审合格者,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 其他相关规定
1、 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2、 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文职人员年收入6.5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3、 工作地点: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龙观派出所;
4、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815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