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宜昌市城管局招聘140人公告
2018年湖北省宜昌市城管局招聘14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11月9日。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湖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适应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一线城管执法力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城管执法协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方式组织招聘。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
招聘城区城管执法协管员140名,协助开展城市管理一线执法工作。(具体职位数量见附件2)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3.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为人诚实,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4.品德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一线执法辅助工作,较适合男性。
(二)特殊规定
退役士兵、中共党员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法律专业人员、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免于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曾因违反城管执法协管员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被退回服务提供机构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记录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6.宜昌市城区在职在岗城管执法协管员;
7.其他原因不宜从事城管执法协管员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宜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宜昌市夷陵大道214号)。
3.报名程序:
(1)应聘者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附件3)。
(2)报名实行严格的诚信制度,必须签订并履行《诚信承诺书》(附件4),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查时,凡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须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进行填表报名。按规范填写《报名表》(附件5)。
(4)应聘者须保管好个人证件,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遗失和信息泄露等原因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
4.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持报名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诚信承诺书,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银行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中共党员、退役士兵须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材料、退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领取准考证
应聘者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于1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在宜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宜昌市夷陵大道214号)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的,代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应聘者身份证原件领取。此后考试各个环节均须出示《准考证》原件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18年11月17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
3.笔试成绩:在市城管委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1:1.2比例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情境应变、言语表达、人际关系处理、计划组织协调、群众工作等能力。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录取比例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的原则执行。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市城管委网站公布。
(五)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体检医院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六)考察及培训
1.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各区城管局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情况,以及不得聘用和需要回避等情形。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2.岗前培训。考察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参训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培训不合格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管理方式
1.考察及培训合格者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或托管机构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被聘用后,由各区城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者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相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五、主要职责及薪酬待遇
(一)主要职责
1.巡视检查责任区域,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督促改正,收集并及时反映责任区域单位、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文明管理,严格管理,积极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3.协助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行使行政执法权);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薪酬待遇
月工资3000元/人左右,包括个人缴纳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培训机构以招聘城管执法协管员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号,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3.此次招聘资讯由市城管委负责发布,咨询电话:0717-6853553,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4、更多招聘信息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北事业单位招聘(hbsydwzp)”
5、招聘咨询信息交流群: 876099271
附件:1.招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