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公告
2018年浙江省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8月2日。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浙江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根据工作需要,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要求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 | 财务审计 | 1 | 大学本科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 具有中级会计师(审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3年及以上财务审计相关工作经历 |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能力素质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2日以后出生);
4.户籍不限;
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8年8月2日;
6.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kfq.lishui.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日(正常上班时间受理)。
报名地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03办公室(联系电话:2990058,2600758。)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填写《2018年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报名表在本公告发布网站自行下载),持报名表(一式1份)、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正照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1:3的,由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卷》和《专业卷》,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六)公示和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和丽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与浙江省丽水市元信商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参照丽水市财政局财务总监中心的专业人员待遇。
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总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依次进行递补。
(七)其他
录用人员工作满两年后,视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经用人单位考核、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可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考生如有疑问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78-2990058,2600100
举报受理单位:丽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
举报投诉电话:0578-260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