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宁波市档案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
2018年浙江省宁波市档案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9:00至8月3日16:00。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浙江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档案局下属事业单位宁波市电子文件备份中心决定面向宁波大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电子文件备份中心是宁波市档案局下属从事公益服务的全民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接收、保管有关的电子文件资料,并按规定提供查询等服务;保存、管理有关档案与电子文件备份数据,以及市内外馆际之间远程档案数据的备份等;承担市档案馆馆藏传统载体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和档案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电子文件管理软件、硬件和网络环境的维护和管理,并为市档案局(馆)提供档案管理和电子政务建设信息化支持;承担市档案局(馆)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注:学历(学位)、户籍、职称和从业资格的取得时间以及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
时间:2018年7月30日9:00—8月3日16:00
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档案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单位及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8月6日9:00—8月8日16:00
在此期间,将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8年8月9日9:00—8月9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及资格初审在1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8月9日16:00。
4.缴费确认
时间:2018年8月10日9:00—8月1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报名入口”,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经缴费确认,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招考指标数之比低于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8月22日9:00--8月24日16:0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准考证下载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时间定于2018年8月25日上午9时至11时,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档案网(http://www.nbdaj.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
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有职称或职业资格水平证书得也可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档案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档案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咨询电话:0574-87186990、87186987;联系人:陈老师、顾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监督电话:0574-87186999
附件: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