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招聘公告(126人)
2018年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招聘126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止。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新疆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力量,结合吉木萨尔县各单位用人需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为我县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控制岗126名。
一、原则及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由吉木萨尔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施。由县编委办根据各用人单位实际空编数下达员额控制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控制岗。
二、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一)招聘对象
1、报考人员的户籍要求详见职位表。
2、在吉木萨尔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及“三支一扶”大学生(包括服务期已满),不受户籍限制。
3、夫妻一方为招聘单位所在地户籍的配偶;
4、招聘单位所在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官配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6、学历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7、年龄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8、符合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次公开选聘中要求的户籍、服务期限、工作经历等涉及时限的,均截止2018年5月1日。每个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单位开除公职的;
3、因犯错误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5、在此前公开招考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7、凡是在岗的吉木萨尔县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岗、编外社区工作者均不得报考。
三、时间安排(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1、报名时间:4月29日—5月7日(5月5日因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暂停1天),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2、领取准考证时间:5月11日,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3、笔试时间:5月12日上午10:00—11:30。
本次招聘工作的其他具体事宜,将通过吉木萨尔县政府网(www.jmser.gov.cn)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四、招聘工作程序
此次员额控制岗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公示、考察、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方式、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吉木萨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2、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招聘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吉木萨尔县政府购买服务岗招聘报名表》,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务加分认定所需的资料。
(2)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人社部门负责。
(二)组织笔试、公布成绩
1、笔试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采取汉语命题、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时事政治,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笔试结束后在县政府网站发布。
2、笔试加分原则:
退伍军人加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提供加分所需要的印证资料,直接在笔试成绩中加分。笔试结束后,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再加分。
3、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招录的职位,只有一人报考时,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0分。
(三)组织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修订)》(昌州人通[2009]112号)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组织考生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采取编号、隐名的方式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考核如出现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核。考核期间,招聘单位不得增加任何形式的测试、考试环节。
(五)公示
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过县政府网站,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六)签订劳动合同
1、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各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建立个人档案,管理其人事组织关系。
2、用人单位通过公开招录、选调、人事调动等方式达到实际满编时,员额控制岗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到期后解除劳动合同。
(七)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被聘用的员额控制岗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此次考试成绩12个月内有效,如果被聘用人员一年内已另谋职业,不再从事该项工作而出现岗位缺额时,按照此次考试各类岗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纪律监督和其他要求
(一)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开展招聘各项工作。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县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对考生弄虚作假、不提供真实情况的,取消参加招聘考试资格。考生不得穿着制服进入考场。
(二)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吉木萨尔县政府网站,发布通知进行变更,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招考工作相关事宜均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的相关信息均通过吉木萨尔县政府网发布
咨询电话:6735121
监督电话:6912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