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德阳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年德阳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9月4日讯德阳市环境保护局下属聘用制事业单位德阳市环境信息中心、德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在编在岗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德阳市环境信息中心、环境监测中心站简介
德阳市环境信息中心是德阳市环境保护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市环境信息化规划和建设工作,执行和推广环境信息标准;负责全市环境信息网络枢纽、数据交换中心、技术中心建设,发挥环境信息技术支撑和保障功能;负责对全市环境信息工作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指导辖区内县市区环境信息化建设工作等,是德阳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德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是德阳市环境保护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市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固体废弃物、生物及生态状况,噪声、振动、放射性、电磁辐射等污染因素的监测和调查工作以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监测等工作。是德阳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二、对象范围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符合全部招聘条件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或未就业人员、已就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 身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标准。
5. 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与工作能力,符合报考岗位的要求条件,学历、学位获国家认可。
6. 18-35周岁,即1978年9月3日-1996年9月2日出生。
(二)具体条件
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岗位名称学历学位专 业名额
德阳市环境保护局德阳市环境信息中心专业技术岗位硕士研究生硕士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1名
德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分析化学、应用化学、无机化学、物理化学、植物学4名
除特别规定外,对级别条件,同类的该级别及以上均符合要求。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
4.尚在人事考试有关禁考期。
5.现役军人。
6.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德阳市环境保护局在德阳人事考试网(www.dykszx.com)发布公告。考生须持《报考信息表》(附件1)原件1份,未就业保证书(附件2)或已就业保证书(附件3)原件1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德阳市环境保护局414办公室报名。
2. 报名时,由德阳市环境保护局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集中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原则上应达到3:1比例,如达不到该比例的,降低到1:1比例开考。
(二)面试考核
1. 内容与方式
综合面试(简称"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仪表举止等,考核其是否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面试资料:2014年德阳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2. 成绩排名和查询
综合面试考核结束后,按同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在德阳市环境保护局网站(www.dyhb.gov.cn/)公布所有考生的综合面试考核成绩及排名情况。同时,按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1: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三)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按要求统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正检无法一次性全检的,所缺项目仅可进行一次补检。正检、补检未能一次性合格的,问题项目仅可进行一次复检,是否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经德阳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后依次递补同岗位已面试考生,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与公示。
(四)考察与公示
由德阳市环境保护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德阳市环境保护局网站(www.dyhb.gov.cn/)进行7天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考察、公示后不宜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经德阳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后依次递补已面试考生。
(五)资格终审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前,由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实行回避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招考风纪
督促诚信报考,狠抓考风考纪,打击弄虚作假,严防违规舞弊,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把监管关口
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公开招聘资格,若已被聘用则解除聘用。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处理追责。
六、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