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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西宜春事业单位招聘484人

2014-09-04 19:56:03事业单位102 收藏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4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宜春市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4日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经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宜春市辖袁州区、樟树市、丰城市、靖安县、奉新县、高安市、上高县、宜丰县、铜鼓县、万载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公开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2014年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9月10日8:30至2014年9月19日17:30;缴费时间:2014年9月10日8:30至2014年9月19日17:30;

  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时间:2014年9月22日8:30;

  因职位被取消的考生网上改报时间:2014年9月23日8:30至17:30;考生网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4年9月24日8:30至2014年9月26日17:30。

  (二)报名方式: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宜春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宜春人才人事网(www.ycrcrs.com)。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在网上缴纳考试笔试费用后方能确定报名有效。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生、免费师范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本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只进行电子照片(近一年清晰正面照)审核,不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后将对入闱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公布的公开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参照《江西省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附件2),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入闱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不需要专业测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直接进入体检、政审环节。需要专业测试的考生现场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要专业测试的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替补。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替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报,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如考生提供不准确联系方式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笔试和专业测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旅游部门的职位采取笔试+专业测试的形式;其他职位采取只进行笔试不进行专业测试的形式。笔试和专业测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实行全过程监督。报考人数与拟公开招聘名额之比3:1以上(含等额)方能进行笔试。对报考人数不足的职位,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进行网上改报。

  实行专业测试的职位,按公开招聘职位数与专业测试人数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测试。确定入闱专业测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专业测试。

  (一)笔试

  1、时间:2014年9月27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2、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旅游部门职位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应用文写作两个科目,分值为100分,合为一张试卷,其中:综合基础知识60分,应用文写作40分。其他职位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分值各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综合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法律基础知识、经济管理、科技常识和人文地理等;专业知识的主要内容为公开招聘职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

  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观题、客观题搭配。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计算器。

  (二)专业测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测试内容:

  专业测试采用百分制,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三)计分方法

  旅游部门要求专业测试的职位笔试占40%,专业测试占60%;其他职位按笔试分值比例计算总分。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旅游部门职位按专业测试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其他职位按笔试专业知识科目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合格后,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

  (三)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出现自动放弃体检的,其公开招聘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自动放弃的,其公开招聘职位不予递补。

  (四)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对拟聘用人选在适当范围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六、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