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水利物资供应站招聘公告
2014年河北省水利物资供应站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12日讯:我单位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水利物资供应站位于省会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8号,下设石家庄仓库、邯郸仓库、沧州仓库、天津仓库。主要职责为:“负责全省防汛抢险、抗旱物资的储备、保管、维护保养、检查核销、回收和调配运输;负责我省代管的中央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保管、维护保养、回收和调配运输”。为财政性资金零补助事业单位,隶属河北省水利厅。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我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省2014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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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
报名时间、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五、招聘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2014年6月6日。
面试地点:省水利物资供应站机关。
3.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法,全面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现百分制,由评委当场进行量化打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后取其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水利网站发布。
4.资格复审。6月4日,由我单位人事科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笔试成绩与面试考核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核、体检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名,并按所招聘岗位1:1的比例选取最高分考生,由我单位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我站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复核、体检情况,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省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厅网站(http://he.lss.gov.cn)、河北水利网(www.hebwater.gov.cn)上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0311-89109935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河北省水利物资供应站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