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惠州惠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年惠州惠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12日讯:因工作需要,惠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属下文化馆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惠城区文化馆为我局属下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包括常设阵地活动、社区、广场等文化活动,丰富和活跃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为群众提供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服务,普及科学文化艺术知识;组织群众文艺作品创作;辅导、培训文艺骨干和社会文艺团队;搜集、整理、研究、开发民族民间优秀文化,挖掘、保护和继承民间文化遗产;组织和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镇(街道)文化站、社区文化室开展群众文化工作;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保护等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
单位 | 职位 | 职数 | 学历 | 其他条件 |
惠城区文化馆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导演、表演的作品获得省级文化宣传部门以上奖励或全军奖励。 |
有意应聘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79年3月31日至199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二、应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无违纪违法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年龄及其他条件;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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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实行的相关事业单位工资、生活福利待遇标准执行,实行聘用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与招聘单位同等条件的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相同。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可提前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一),按招聘的职位条件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奖励证明(证书)及本人创作的话剧或音乐剧剧本(大戏)等证件、作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于4月16日--18日(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到惠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惠州市龙丰新联路5号435室)报名,联系人:冯国梅,联系电话:7809435。每位考生交报考费80元。
五、录聘程序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专业业务知识测试。笔试由区惠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有关专家命题。笔试成绩在惠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公布。
面试内容和范围:面试由区文广新局委托有关专家组织。
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3确定。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在惠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公布。
(二)体检和政审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如职位数大于报名人数,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能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政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用人单位对确定为考核人选的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录用空额的,由招聘机关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替补。
(三)聘用:通过招聘程序拟聘用的人员,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聘用人选。正式聘用人员应在2个月内办理完成调动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注明是否服从调配,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瞒报个人真实情况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考试、考核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