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非教学岗位人员公告
2014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非教学岗位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3月11日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师范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师范大学是以教师教育为主、多学科并举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本部位于金华市。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非教学岗位共24人,其中辅导员岗位9人,其他专业技术岗位7人,管理岗位8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师范大学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浙江师范大学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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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3月21日下午17:00。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发送报名表(一)(样式见附件2)与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的电子版(邮件主题设为“高校人才网+岗位编号+招聘岗位名称+姓名”)至报名专用邮箱rsk@zjnu.cn。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的岗位,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rsk@zjnu.cn)的自动回复为准。应聘人员应妥善保存专用邮箱(rsk@zjnu.cn)的自动回复邮件,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在综合成绩中分别占40%和60%。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日期初定于2014年3月2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将在网上公布。
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的基本知识。不指定具体教材和相关参考书籍。
笔试结束后,计划财务处计划管理岗位(岗位编号:201407)、计划财务处财务管理岗位(岗位编号:201408)和后勤集团行政管理岗位(岗位编号:201418)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其余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需准备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备查。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届时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人员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与考核人选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zjnu.edu.cn/);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师范大学监察处(纪委办):0579-82282319;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直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