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和田市招聘社区简章
和田市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力量,结合和田市社区工作实际,经中共和田市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2名社区工作人员(其中:汉族91名,少数民族91名)。招聘工作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公开招考,(http:///xinjiang/)公布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目前在和田市工作的选调生、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的配偶及退伍军人,其户籍不限,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其他考生均为和田户籍,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2)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3)现役军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3月1日至1996年3月1日期间出生)。
二、报考职位
报考职位为和田市社区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考试主要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考生持《报名表》(一式两份)、《资格审查表》和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取得HSK6级及以上考生,同时需提供HSK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2月25日-3月15日。
2、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和田市委组织部干部室。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1)《社会管理及群众工作等相关知识》,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答题语种分为汉语和维吾尔语;
(3)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需加试《汉语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设合格与不合格,《汉语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取得HSK6级及以上和民考汉的考生可免考《汉语基础知识》。
2、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使用维语答题的汉族报考人员,可在笔试总成绩的 基础上加10分。
(2)革命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
(3)享有南疆三地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政策的,子女或本人必须持有县(市)计划生育部门制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方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符合上述情况的,按最高标准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和田市委组织部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对考试违纪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和田市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由和田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
3、面试要求:
面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考官从有资质的考官中抽签确定,不得随意指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当总成绩相同时,加试面试。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和田市委组织部指定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并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和田市委组织部领取体检表。体检标准参照《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和田市委组织部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职位出现空缺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由和田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应填写《2014年和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考察表》(可登陆和田市政府网站下载),并按要求报送和田市委组织部干部室。
(六)公示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和田市政府网站公示。
(七)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和田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审核无误后,由和田市人社局、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新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进行岗位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在合同期限内可参加和田市相关职位的招考。
4、聘用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鉴定表现优秀的,且本人要求继续在社区工作的,方可续签聘用合同。
(八)福利待遇
1、新招聘人员每月实发工资2500元(不含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