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招聘高端人才和应届博士毕业生公告
关于公开招聘高端人才和2014届博士毕业生的公告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是在中共上海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上海行政学院
关于公开招聘高端人才和2014届博士毕业生的公告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是在中共上海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上海行政学院是培训公务员、培养公共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机构,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直属单位。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以下简称校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体制,发挥着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轮训、中高级公务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作用,发挥着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成果的重要阵地作用和公共行政理论、政府管理创新研究的重要基地作用,发挥着党委、政府决策的思想库作用。2003年获得国务院授权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有政治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国民经济学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理论等9个硕士学位授予点。
校院积极探索与境外顶尖培训机构合作办学的新模式,广泛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升开放办学水平。与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牛津大学等世界上20多个一流大学和培训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互换访问学者,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和高端培训。
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践中,校院更加自觉地弘扬“忠诚、求实、开拓”的校训,坚持“现代化、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的办学理念,扎实推进教学品牌战略、科研聚焦战略、高素质队伍和名师战略、管理服务战略、党建科学化战略,努力实现“使办学水准处于全国前列、具有国际水平”的奋斗目标,力争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在上海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进程中再立新功。
校院按照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对青年教职工重点关爱的“四位一体”的工作总思路,着力推进优秀教研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创新高端人才引进使用机制,加强培养工作制度的建设,重点引进、培养研究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政府管理与创新的重点特色学科的高端人才和优秀应届博士生。
校院积极创造优良环境,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发展。健全完善分类培训、挂职锻炼、访问学者、学术交流、学术休假等人才培养路径,优化各项培养措施,充分利用高端优质培训资源,努力为引进人才搭建施展才华、成就事业的发展平台,积极创造条件让引进人才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将个人的竞争优势发展为团队的竞争优势,转化为学科的竞争优势。通过提供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引进人才过渡房和科研启动经费等举措,为引进人才安居乐业提供有力保障。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热诚欢迎您加盟!
一、高端人才招聘
(一)公开招聘高端人才的专业及人数
我校招聘的高端人才主要包括教学和科研急需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教学科研骨干。
1、哲学教研部:马克思主义理论领军人才或学科带头人1名,伦理学领军人才或学科带头人1名;
2、经济学教研部:应用经济学领军人才或学科带头人1名;
3、科社教研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领军人才或学科带头人1名;
4、党史党建教研部:党的建设学科带头人1名;
5、公共管理教研部:公共管理学领军人才或学科带头人1名;
6、社会学教研部:社会学学科带头人1名,社会管理或社会政策教研骨干1名;
7、测评中心:领导科学领军人才或学科带头人1名。
8、上海发展研究院:上海改革发展决策咨询研究的领军人才1名。学科为:应用经济学、党史党建、公共管理和社会学等。
9、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带头人1名。
(二)公开招聘高端人才的条件及待遇
1、领军人才的主要条件及待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一类领军人才:
(1)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者;
(2)在国家级学术机构任职者;
(3)担任哲学社会科学全国性一级学会副会长及以上;
(4)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以及其他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相当重要学术成就和影响的国内外公认的知名专家。
以上专家或名师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其研究方向要与我校学科规划及发展相一致,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主要待遇:(相关待遇可面议)
(1)提供一套三居室住房;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0-50万元;
(3)配偶原则上可在校内安排工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二类领军人物人才:
(1)省部级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者;
(2)省部级优秀专家、特聘教授;
(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以及其他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重要学术成就和影响的国内外公认的知名专家。
以上专家或名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其研究方向要与我校学科规划及发展相一致,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引进待遇:(相关待遇可面议)
(1)自正式引进后的4年内,由学校安排三居室的过渡住房,或由学校发给每月1500元租房补贴;
(2)学校给每位引进对象住房补贴经费合计100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30万元;
(4)配偶原则上可在校内安排工作。
2、学科带头人的主要条件和待遇:
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报能发挥学科带头人:
国内重点高校(“985工程”大学、“211工程”大学)特聘教授;
其他申报者原则上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担任哲学社会科学省级学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
(2)近五年内主持完成过国家级或省市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3)近五年内在本专业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在本专业领域出版过有影响的学术专著,获得过省(部)级政府颁发的三等以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决策咨询奖等奖项(第一作者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