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屏山县乡镇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查和面试公告
屏山县公开招聘乡镇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资格审查和面试公告
根据《屏山县人社局公开招聘乡镇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我县资格审查和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4年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事业人员管理考核股(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2号楼一楼B0102)。
(二)资格审查对象
详见附件《屏山县公开招聘乡镇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考生报名信息表》(网络打印)一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盖鲜章)。
3.《屏山县人社局公开招聘乡镇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约定和说明事项报考范围规定为“宜宾市”四类情况所要求的户口簿、户籍等证明。
请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所要求的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面试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
(一)面试对象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单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日期为2014年2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和聘用资格。
(三)面试形式和内容:
非艺体学科: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
艺体学科:面试采用专业考核形式进行,主要考核专业技能。
初中组教师考核内容为宜宾市初中学校使用的现行新课标教材;小学组教师(音乐、体育、英语)考核内容为宜宾市小学使用的四、五、六年级现行新课标教材;说课(或专业技能)考核所需教材由县教育局统一准备。
(四)面试成绩
说课(或专业技能)考核均按百分制计算。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本公告由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5700223
附件:屏山县公开招聘乡镇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