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市商务和粮食局招聘驾驶员简章
六盘水市商务和粮食局公开招聘驾驶员简章
根据《关于增加市商务和粮食局聘用工勤人员编制的通知》(六盘水编办发〔2013〕101号)文件、六盘水人资社保发〔2013〕183号等文件精神,经六盘水市商务和粮食局党组会议研究,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同意,面向六盘水市范围公开招聘六盘水市商务和粮食局聘用制驾驶员。
一、招聘名额
聘用制驾驶员2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达到3:1方能开考,达不到3:1比例的,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公开考试、面试、测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1、六盘水市户口,男性报考为宜,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驾龄三年以上的人员范围;
2、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祖国、服务人民;
3、作风正派,公正清廉,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无违纪违法行为,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高中及以上学历;
5、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有驾驶专业资格证(C1证照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人员;(2)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人员;(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6)不符合考聘职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8)有违章肇事负全责以及其他不符合招聘工作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技术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试用及管理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在六盘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和粮食局等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14年2月10日至16日止。
2、报名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17日至2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上午报名时间为8:30--12:00,下午为2:30--5:30。
(2)报名地点:六盘水市商务和粮食局四楼人事教育科(花渔洞路口)。联系人:杨丽娜联系电话:8327286。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学历证、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复印件各一份(需带原件审核);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需电子版);报名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时候发现不符合条件者随时终止其参考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3、考试
(1)机动车驾驶技术测试。测试按委托专业机构测试占40分、路考占60分计算,合计100分,占总成绩的30%。测试按通知时间提前达到指定地点,迟到10分钟以上者,按自动放弃测试处理,取消考试资格。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机构规定收取的测试费用自理。
(2)笔试。按测试成绩由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划定最低分数线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为综合知识闭卷考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40%。转业军人在笔试成绩中(折算前)加5分。笔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人员统一命题、制卷、阅卷。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按通知时间提前达到指定地点,迟到30分钟者,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理,取消考试资格。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30%。按折算后测试和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2:1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人员统一组织命题,面试按通知时间提前达到指定定点进行抽签,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迟到10分钟及以上者,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依据测试、笔试、面试三项成绩比例折算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按通知指定时间提前达到指定地点,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准时达到指定地点者、或体检不合格者自然淘汰,对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机构规定收取的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5、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政审对象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管理部门出据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居住地派出所出据是否遵纪守法证明。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政审考察的,按照总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考察环节。
6、公示、聘用、试用及管理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在六盘水市商务和粮食局等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反映的,实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市商务粮食局党组会议研究,报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正式聘用后若发现有违纪违法、与本方案规定不相符的事项,或违反市商务和粮食局有关管理等情形,市商务和粮食局有权解除聘用。
7、参加工作时间计算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如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六、未尽事宜由市商务和粮食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