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县林业局招聘森林公安协警公告
黔西县林业局公开招聘森林公安协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意,黔西县林业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森林公安协警。
一、指导思想和招聘原则
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突出专业、强化监督”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考。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㈠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森林公安协警10名,其中,男性9名,女性1名。工作分配如下:常驻重新镇“碗厂沟”林区警务室工作的协警4名,全部为男性。在县森林公安局工作的协警6名(男性5名,女性1名)。
㈡协警的主要工作职责
在县森林公安局工作的协警的工作职责是协助森林公安民警做好值班备勤、森林防火、林区治安防范、解决涉林纠纷等工作;协助查处涉林案件,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管理及野生动植物管理。
在重新镇“碗厂沟”林区警务室工作的协警的工作职责是做好警务室的值班备勤工作,协助森林公安民警做好重新、中坪、中建、花溪等4个乡镇的森林防火、林区治安防范、解决涉林纠纷、涉林案件查处等工作。
女性协警的主要工作是协助做好县森林公安局内勤工作。
三、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具有黔西县户籍、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热爱公安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何不良记录的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及社会青年。招聘到县森林公安局工作的协警要求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招聘到重新镇“碗厂沟”林区警务室工作的协警要求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并建议当地户籍报考。女性协警要求具有计算机应用操作及一定公文写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受过行政开除公职处分的。
㈡有吸毒史的人员。
㈢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㈣曾被处以林业行政处罚的人员。
㈤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未满5年的。
㈥近五年内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㈦身体或智力有残疾的;
㈧其它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㈠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2月24日8:30至2月28日17:30到黔西县林业局办公室报名,由本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联系电话:0857—4242926。
2.报名应带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相关技能证书及有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五张。
㈡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黔西县林业局纪检组和黔西县森林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㈢统一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2.笔试由县林业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3.笔试范围由招聘职位相关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㈣体检与政审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名额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政审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尾并列的,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进入下一环节,若条件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并向社会公示。
2.体检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3.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核。主要考察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胜任报考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等有关方面情况。
4.政审考核由县林业局组织实施。
5.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㈤确定人选及聘用
1.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2.用人单位对新招聘人员进行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
五、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的森林公安协警,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聘用人员与黔西县林业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受聘人员的日常管理由县森林公安局负责。县林业局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评,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六、工资待遇
协警每月工资按县公安局协警标准执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公伤保险、计生保险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此次招聘应聘者除体检费自理(参加体检时直接缴纳到体检机构)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黔西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