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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2014年度招聘公告

2014-02-19 12:45:19事业单位205 收藏
  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淮委建设局)为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直属的事业单位,是治淮直属工程的常设项目法人机构,为专业化工程建设管理单位

  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淮委建设局)为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直属的事业单位,是治淮直属工程的常设项目法人机构,为专业化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主要承担治淮直属工程及南水北调部分工程的建设管理任务,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发的水利工程咨询甲级资格证书。淮委建设局行政级别为副局级,其内设机构按正处级设置。根据工作需要,淮委建设局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根据《淮委2014年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淮委人事﹝2013﹞28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职位及职位要求

职位名称 职位简介 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政治面貌 其他条件
项目管理 在工程现场建设管理机构从事工程项目管理 1 水利水电工程及相关专业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30周岁及以下; 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邮件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淮委建设局(地址详见联系方式)报名。

  邮件报名:应聘者可下载报名表格(见本公告附件),按要求填写后,以特快专递邮寄到淮委建设局;或将填好后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zhuz@hrc.gov.cn电子邮箱中。通过邮件报名的应聘者必须于2014年3月21日报名截止前通过电话办理确认手续。

  我单位将及时组织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并及时通知审查合格者携带有效证件、证明,于指定时间、地点办理准考证等相关事宜。

  应聘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原则上取消此岗位的招聘或经调整后再组织进行招聘。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3月21日。

  报名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14年3月22日。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由我局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本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我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面试时间:2014年3月29日~30日。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工作结束后,我局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的5:5加权计算出应聘者的总成绩,并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的2:1比例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参加《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核资格。

  体检合格者,我局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时间:2014年3月31日。

  考核时间:2014年4月。

  (四)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淮委网站(http://www.hrc.gov.cn/)、建设局网站(http://hwjsj.hr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后,我单位将及时向拟聘用人员出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录用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并据此签订聘用合同。我单位对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聘用期间的试用期和有关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1、应聘者住宿及体检由我单位统一安排并支付费用,其他费用自理。

  2、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回避。

  3、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4、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珠

  电话:0552-3093425

  电子邮箱:zhuz@hrc.gov.cn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410房间

  邮编:23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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