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贡市荣县招聘43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根据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4年下半年荣县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教师共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考对象:2014年12月3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者报名时须具有招考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证明,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有关证明及相关手续须于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即2015年1月5日前提供。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荣县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小学、学前教育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学科或学历专业与招考专业一致即可);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凡招考条件中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和申请加分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荣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考名额
荣县201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教师共计43名,具体招考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荣县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为拓宽用人单位的选才范围,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招考,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30日至12月3日(3日截止到18:00时止)。
2.报名网站: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