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2014年招聘22名中学教师公告
镇海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文化璀璨,教育源远流长。作为全国首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目前,全区有各级各类学校45所,高中段、义务段教育质量均处于全省领先水平。现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竞争”原则,根据甬人社发〔2012〕180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镇政办〔2008〕57号《关于印发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和镇教〔2013〕131号《镇海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选贤任能,吸纳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计划岗位数22名,具体如下:
学校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镇海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高中) 1 1 镇海区骆驼中学(高中) 1 1 1 镇海区骆驼中学(初中) 1 镇海区仁爱中学(初中) 1 1 镇海区立人中学(初中) 2 2 镇海区各小学 5 5 合计 8 8 3 3备注:应聘者不能同时兼报两所学校或两个学科。除上述学科外,拟招录立人中学初中音乐学科,骆驼中学高中物理、高中体育学科若干名,同时受理现场报名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
1.教育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或本科为师范类的硕士研究生;
2.全国重点师范大学及浙师大的师范类毕业生且大学为第一批次录取,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省级或校级优秀毕业生;
②累计两次获得校级三好学生的毕业生;
③综合成绩在校30%以内或被评为院系优的本省生源毕业生;
④综合成绩在校50%以内或被评为院系优的本区生源毕业生;
3.其它师范院校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大学为第一批次录取的本省生源的省级或校级优秀毕业生;
②大学为第一批次录取的综合成绩在校30%以内或被评为院系优的本区生源毕业生;
③大学为第二批次录取的本区生源的省级优秀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4.具备同报考学科相对口的专业并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放宽到2015年6月30日,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予录用。
5.身体健康。
四、招聘时间和地点
2014年11 月19日——21日,浙江师范大学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初选
(1)应聘者请至相关网站下载“2015年镇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并详细填妥。报名时间:11月19日下午1:30——4:30,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外语学院22幢501——509室。
应聘者须提交下列材料(所交材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①2015年镇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贴上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一张)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生源地证明
⑥大学录取批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⑦综合成绩单、排名原件及复印件
⑧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⑨获奖证书、教学成果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⑩就业协议书
(2)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经核查,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报名资格。应聘者通过材料审查、面谈或电话约谈初选后,进入考试环节。如学科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酌减或取消录用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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