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局2014年招聘33名中学教师公告
浙江省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和“211”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人员工作意见》(丽人社〔2011〕13号)精神,浙江省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33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本次丽水市教育局直属6所学校招聘教师共33名,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浙江省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报名时具体招聘岗位空缺情况将视招录情况,届时在各校报名地点现场公布)。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2015年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各科目学习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3.户籍、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35周岁(1978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以下。
3.本科学历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北京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bnu.edu.cn);
华师大就业服务网(http://www.career.ecnu.edu.cn);
湖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unnu.edu.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4年11月13日,北京师范大学18:00—21:30学十六楼多功能厅 ;
2014年11月21日,湖南师范大学;
2014年11月27日,华东师范大学。
应届毕业生报名需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报名当天现场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先进行面谈,面谈后确定面试入围对象。面试形式为试讲,综合考核每位考生对教材的理解、对课堂教学的把握、教学素养、综合素质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签定就业协议书。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试用期结束前凭非农户口证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丽水市教育局:0578-2626020、2626021
举报投诉电话:0578-2626030
附件:1. 《浙江省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rar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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