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承德市隆化县存瑞中学招聘教师简章
河北省隆化存瑞中学2014年
为了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4】23号)和《河北省隆化存瑞中学事业单位2014年选聘教师实施方案》,经承德市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我校2014年拟面向社会以选聘方式公开招聘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隆化存瑞中学为市属省级示范性高中,隶属承德市教育局。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以面试形式进行测评、考核,以成绩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0周岁(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通或相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健康的身体和健全的心理;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拟选聘教师10名。具体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14年河北省隆化存瑞中学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已在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9月5日9时——20日18时。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者登陆存瑞中学网站:(http://www.cunrui.net),填写《河北省隆化存瑞中学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发至邮箱:crzxlxc@163.com报名。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亦可直接到存瑞中学办公室(存瑞中学存瑞楼四楼406室)报名。
联系电话:13931406215 13231443137 0314—7063483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在面试前一天进行,面试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单。考生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需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合作办学国外学位认证书》;已就业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名的证明信。资格审核结果报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确定。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综合能力考察”的形式。试讲内容为所报专业岗位的相关内容(教材由学校提供,为高中现行人教版教材);以专家评委随机提问形式,考察考生所报专业岗位所需基本素质和应具备的综合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其中试讲占70分,综合能力考察占30分。
1、面试考官:由承德市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学科设置评委,学科评委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1人,评委6人。
2、面试流程: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前30分钟再抽签取得讲课题目,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共20分钟,其中讲课时间15分钟,综合能力考察时间5分钟。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结束后统一公布。
3、考生面试要求: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时间:2014年9月22日9时起,时间一天。地点:河北省隆化存瑞中学。如有变化,考生以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5、拟选聘人员的确定: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包括60分)者,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分岗位按1:1比例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时,不能确定为拟选聘人员。若选聘岗位拟选聘人员名额不足时,不再递补。
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选聘人员:本科阶段就读学校(985、211、一本、二本顺序确定),具有教学经历。如以上条件均相同,都确定为拟选聘人员进入体检、复核环节。根据体检、复核结果由存瑞中学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拟选聘人员体检时间:具体时间、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选聘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