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长宁县2014年招聘37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长宁县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公告
为加强基层教育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14〕93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我县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一批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核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直接考核招聘完全符合《长宁县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岗位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在编在职人员。
(6)有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是在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和乡镇卫生院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共招聘86名,其中招聘音乐、体育、美术教师37名,医学类专技人员49名(含两名县内编外招募到乡镇卫生院志愿服务项目人员)。具体单位、招聘名额和岗位详见《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长宁县人力资源开发建设服务中心(长宁县政务中心二楼),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4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长宁县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报名表》(附件2)1份。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须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费50元/科。
四、笔试、面试和考核
(一)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科目为一科,满分100分,其中音体美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医技人员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1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考者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二)面试
本次招聘按招聘岗位名额与考生人数1:2的比例,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其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小于2:1比例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将采取专业考评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面试费80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