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铜仁松桃县城区选调48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4年贵州松桃县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48人公告
为有效整合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城区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在编制范围内面向全县在编在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考选调。为确保招考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有效整合教育资源,不断加大优质学校建设力度,全面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坚持编制许可、按需设岗、专业对口的原则;
3、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2014年公开招考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开招考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吴洋富(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黄 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田景波(县政府办副主任)
田茂军(县教育局局长)
龙治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麻文宪(县监察局局长)
石文兴(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陈明云(县财政局局长)
李传芳(县保密局局长)
杨四新(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唐建波(县教育局副局长)
吴永刚(县教育局副局长)
刘洪文(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麻志新(县教育局机关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田茂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四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相关单位抽人具体办公。
三、招考选调岗位设置
(一)初中(4人)
1、松桃民族寄宿制中学:生物1人、地理1人。
2、蓼皋镇中学:历史1人、地理1人。
(二)小学(44人)
1、县第一完小:语文5人、数学6人、英语1人。
2、县第二完小:语文3人、数学7人、英语1人、美术1人。
3、县第三完小:语文1人、数学1人。
4、县实验小学: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1人、体育1人、科学1人。
5、蓼皋镇中心完小:语文3人、数学4人。
四、招考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选调对象
1、城区小学教师招考选调对象范围为全县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2、城区初中教师招考选调对象范围为全县初级中学在编在岗教师。
(二)招考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师德,有献身教育的敬业精神;
2、无违法违纪行为,近三年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3、报考教师的教学业绩必须在2014年全市或全县学年统一检测中达到规定的学科教育教学质量基本目标要求,并在同级同类学校中,初中位于前5名,小学位于前10名。
4、报考城区初中教师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时间为限),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学科以教师资格证为准),服务期必须满3年方可报考。
5、报考城区小学教师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时间为限),具有合格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所教学科成绩证明,服务期必须满3年方可报考。
6、报考城区小学科学教师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时间为限),具有合格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在小学任科学课,并由工作单位出具其任教学科及成绩证明,服务期必须满3年方可报考。
7、非统考科目教学质量不作具体要求。
五、发布招考选调公告
由县教育局就《松桃苗族自治县2014年公开招考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在《松桃政府网》、《松桃教育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13—1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教师报名所需材料:①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②由县教育局教研室出具2014年的教学业绩证明;③近期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4年8月17日下午在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五)按学科类别进行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门学科。
(六)原则上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1:1.5,达不到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4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
(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
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相应教材内容。
(四)笔试分值
中小学教师招考选调笔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八、公示
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经查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2838468(县教育局监察室)
2836108(县教育局人事股)
九、选调
(一)经笔试合格者,按选调学科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选调人员名单,然后报请县公开招考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凡已录用的选调人员由岗位学校从高分到低分选用,由教育局行文调动。
十、纪律要求
招考工作在县公开招考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在招考过程中,要坚持原则,遵守纪律,严格把关。报考人员所交材料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等违纪情况发生,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对有关违纪人员按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查处。
十一、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考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