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土右旗2014年招聘100名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土右旗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经土右旗委、旗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幼儿教师100人。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和人数。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乱纪行为,身体健康。
2、全日制专科学前教育、艺术类、师范类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3、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包头市户籍。
5、具有教师资格证(取得教师资格证时间截止2015年8月30日)。
6、1997—2001年,土右旗户籍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不受年龄、学历和专业限制。
(二)加分条件
1、我区五个主体少数民族(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俄罗斯族)的竞聘人员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另加2.5分。
2、具有土右旗户籍的竞聘人员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另加2分。
3、我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储备计划)的竞聘人员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另加2分。
4、目前,在我旗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和青少年活动中心任教的临时代课教师参加竞聘,工作每满一年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另加0.5分,加满2分封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幼儿教师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5—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土右旗教育局。
联系人:白贵斌(0472-8921702)、周茂海(0472-8880427)
2、报名时需提供材料:需持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9月1日前,向旗教育局提供《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我区主体少数民族,要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六类“基层服务项目”的竞聘人员,要提供服务期满考核证原件和复印件;目前,我旗公办学校任教的临时代课教师,要提供学校出具的工资发放表和工作证明书。
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土右旗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二)测试
本次竞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参加集中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教育公共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名额的1:2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课堂教学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课堂教学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
①课堂教学测试
重点测评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面试人员现场抽取教学内容,面对评委讲课,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②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与课堂教学测试同时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分绘画、讲故事、舞蹈、唱歌、器乐五项,其中绘画、讲故事为必选内容,各占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30%,舞蹈、唱歌、器乐,应聘者自选其中一项(器材自备),占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40%。每项测试时间为5分钟,满分为100分。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为100分),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体检
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土右旗人事局和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组织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书》。
四、管理及待遇
(一)此次招聘的幼儿教师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制幼儿教师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一年一签,旗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不能胜任工作的聘用人员,用人单位可以辞退。
(二)聘用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旗财政负责缴纳社会保险单位部分)。为激励聘用教师工作积极性,聘用教师的工资分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工资占80%(按月发放),奖励工资占20%(按照工作实绩考核年终发放)。
土右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