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平桥区事业单位招聘91名中小幼教师启事
2014年信阳平桥区事业单位招聘教育卫生工作人员146人公告 招聘单位: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岗位:教育卫生工作人员,招聘人数:146名,报名时间:2014年8月1日至8月3日
根据《关于平桥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信平人[2007]27号)规定,结合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1、教师95名,其中乡镇农村小学教师74名、幼儿园教师21名;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1名。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1)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要求:报考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本公告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下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
4、学历及资格要求: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须具有普通全日制中专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体学历及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户籍要求:须具有信阳市户籍或信阳市户口生源(指原是信阳市户口,因就读统招的全日制高校现户口暂未转回人员);在平桥区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未在平桥区就业),以及参加平桥区“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并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不受户籍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不能报考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6、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日至8月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毕业证的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就业推荐书)、教师资格证(应届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和资格证明)或医学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
在职人员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信。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手续。
报名时填写《信阳市平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登记表》可登录平桥新闻网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现场进行信息采集,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报名。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上岗前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4年8月7日上午8:30至11:30或 8月7日下午15:00至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缴纳考务费(每科30元,共60 元),然后凭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于2014年8月7日上午8:30至11:30或 8月7日下午15:00至17:30在报名点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事业单位相关知识等内容;专业知识科目按专业技术岗位类别确定,其中教师岗位为《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卫生岗位为《卫生公共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理论、卫生法律法规等)。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4年8月9日上午8:00至9:30《公共基础知识》;10:00至11:30《专业知识》(教师岗位测试《教育基本理论》,卫生岗位测试《卫生公共知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 专业知识成绩(《教育基本理论》成绩或《卫生公共知识》成绩)×50%。
4、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 在平桥区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并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在平桥区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预征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