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社旗县教育局招聘60名中小幼教师启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南阳市《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补充长效机制的意见》(宛政办[2010]12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定中小学编制标准,结合该县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师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6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考试和考核进行招聘,确保选聘质量。
二、招聘岗位、名额
2014年拟公开招聘小学教师60名,其中普师语文20名,普师数学20名,幼师20名。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人民教师职责,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符合其他报考条件且在我县服务的省定大学生村干部不受年龄限制。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要求。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
1、报考普师语文、普师数学岗位要求为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2、报考幼师岗位要求为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师资类毕业生和幼儿师范及以上毕业生,专业为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同时具备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三)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和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等或正被立案审查的;
2、曾经参与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3、曾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适合在教育岗位工作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26日至2014年7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30)。报名地点:社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中心(红旗路与西环路交叉口西北角)。
(二)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我县服务的省定大学生村干部和三支一扶毕业生应提供分别由组织和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现场报名,报名时进行现场照相和信息采集,填写《社旗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如非本人填写,取消招聘资格。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考务费为每人30元。
(三)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在社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拟聘人数。
五、考试
(一)笔试
1、2014年8月8日在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用异地统一命题、异地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基本素质与学科知识,其中基本素质(约占卷面总分的20%):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教学方法概论、新课程理念等;学科知识(约占卷面总分的80%):以中师语文、数学知识为主,适当兼顾大专知识及现行初、高中教科书的基础性知识,笔试使用统一试卷。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在社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3、根据豫人社(2009)175号和豫办(2012)36号文件有关规定,截止报名前,在我县所辖农村任职两年以上的省定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同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经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确认通过的,笔试卷面总成绩加10分,但笔试总成绩不超过100分。符合报考条件的研究生免笔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二)面试
依据笔试总成绩,分类按每类拟招聘岗位数额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使用异地考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位应试者按专业抽序,并随机抽取一节课进行讲课,专家组实行现场评分,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在社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三)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小数点后保持2位小数)。
六、体检和政审
依据考试总成绩按本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高学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政治面貌顺序确定次序。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对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结果在社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七、聘用审批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人员,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进行岗前培训,之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八、组织领导及要求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