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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招聘12名教师简章

2014-07-28 17:15:59教师103 收藏
2014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简章 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是江苏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

2014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简章

 

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是江苏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立项建设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专业教师整体素质,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12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开考比例及相关要求

教师岗位共招聘1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应聘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

(三)未取得教师资格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谋择业。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中、高等职业学校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或取得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本工种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2014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本次招聘工作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招聘活动。

(一)报名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通过网络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由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审核员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8月11日9:00-8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8月11日9:00-8月14日11∶00;

缴费时间:2014年8月11日9:00-8月14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资格初审结束前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笔试费90元/人)确认。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报名信息未审核或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公招领导小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4年8月15日9∶00—11∶30。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 2014年8月16日9:00—17日9:30

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47599。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内容主要为岗位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知识(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范围和用书不限。

2.笔试时间:2014年8月17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的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专业课教师(数控、模具、计算机)的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与答辩占60%,技能测试占40%。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文化课教师(中文、文秘、数学、英语、物流、会计)的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占60%,答辩占40%。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