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零陵区2014年招聘11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4年永州市零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永人社发[2014]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4年我区教育、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公开招聘人员167名,详细情况见《2014年永州市零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1、教育系统,共110名。
其中农村初中教师15名、城区小学教师20名、农村小学教师75名。
2、卫生系统,共57名。
第四人民医院17名、区中医院15名、乡镇卫生院25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知识、专业和技能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提供报考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原件或复印件。委托别人代报名者还需提供一张免冠彩色照片用于数码拍照。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登记表》上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代报名的须提供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同时,报名者对其提供的证件(包括原件、复印件、照片等)的真实性负责。
《报名登记表》可到相关网站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
考生应全程保持有效通迅工具的畅通,因通迅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教育系统职位报名时间:2014年 7月18日—7月20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卫生系统职位报名时间:2014年 7月21日—7月23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零陵区人事局二楼会议室
报名咨询电话:0746-6222936(区人事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15869955951(人事局 陈股长)
13549691119(教育局 黄股长)
13036779921(卫生局 何股长)
2、资格审查。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交人事部门复核。资格复核合格的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考务费50元/人,因政策原因导致不能开考的,退还报考者的考试费;因考生自身的原因缺席考试的,一律不退费。
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名,在聘用前提供毕业证书。其它有关职称资格、技术资格等方面的证件取得时间必须在本次报名结束前,否则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考试、考察等招聘考试的全过程。凡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制发准考证。准考证由区人事局统一制发,考生于笔试前3天到区人事局教育培训股领取。
四、笔试
本次笔试为闭卷考试。
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报名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减少的招聘名额于报名结束后予以公布。同一职位,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被取消职位的报名者可在报名结束次日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侧重岗位需要和工作适用性,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
其中教育系统职位的笔试范围和分值为:教育心理学、教育学占10分,专业知识占90分。
教育系统职位笔试时间:2014年7月25日(星期五)上午8:30-10:30时。
卫生系统职位笔试时间:2014年7月31日(星期四)上午8:30-10:30时。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五、面试(试教、操作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的对象。对自愿放弃面试的职位,不予递补。因各种原因,导致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才可做为体检对象。
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
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实行等额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实行异地体检,考生抽签决定体检分组及顺序,全程实行代码管理。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按医院标准收取,由考生个人自负。
(2)考察。体检合格者为考察人选对象。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空缺名额,报区招聘办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得超过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