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兴宁市2014年招聘80名中小学幼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2014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精神,现将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应往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80名,其中: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8日至2014年5月30日。
现场报名地点:兴宁市曙光路就业大厦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等方式。
(二)报名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时提供《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附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毕业生报到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采用网上报名的将上述材料扫描上传。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 应聘中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特殊教育、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选报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四、招聘程序
(一)领取准考证
初审合格的考生于6月21日到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6月22日上午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三)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2-3天,带齐相关材料到兴宁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与现场报名提供材料相同。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兴宁市人社局和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从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省人社厅网站,梅州、兴宁人社局网站和兴宁教育局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教师招聘的详细信息可到省人社厅、兴宁市人社局、兴宁市教育局网站查阅《广东省2014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 宁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