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仲恺高新区教育局招聘67名教师启事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惠州仲恺高新区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及《仲恺高新区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养和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胜任相应岗位的教育教学工作。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4.民办学校(含教育培训机构、幼儿园)聘用期未满(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31日)的教师不在招聘之列。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资格条件
1.初中教师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下同)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2.小学教师
(1)在职教师
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且最高学历为本科以上,3年以上连续教龄,小学一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8月31日后出生)。
(2)非在职教师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同时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
3.幼儿园教师
具有幼儿师范学校中师学历且最高学历为专科以上,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有5年以上连续教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同时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学年各科完整的成绩表及普通话二乙以上(含二乙)等级证书。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招录资格。
三、公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见附表:惠州仲恺高新区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数表
四、优惠措施
(一)支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教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其笔试成绩加10分。
(二)属仲恺高新区安置的随军家属(需提供结婚证及区社会事务局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其笔试成绩加10分。
以上加分不累计,取其中的一项。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1)电子邮件网上报名
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时,邮件主题填写“报考学校+学科+姓名”,每人只限应聘一个岗位。有意应聘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将相关应聘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一并发送到指定的报名电子邮箱(各类证件扫描件请粘贴于一个word文档后发送),若因个人或网络原因,造成邮件不能正常传输到位及下载阅读,由报名当事人负责。
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7月10日至12日(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7月16日24:00);
咨询电话:0752-2609842
报名邮箱:zkzp842@163.com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3日至15日
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时
报名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仲恺五路108号,仲恺中学日新楼一楼
咨询电话:0752-3898369、2609842
2.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登录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下载)。
(2)第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同底大一寸彩照2张。
(3)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全日制普通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每学期每科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教师报考时需提供教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非在职在编和非应届毕业生人员需提供档案托管相关证明。
(6)在职公办学校教师需提供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教师提交地税部门出具的社保缴交证明、聘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1.采用电子邮件网上报名的,请于7月13日至15日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惠州仲恺高新区仲恺五路108号,仲恺中学日新楼一楼进行审查。
时间: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时
2.采用现场报名的,在报名的同时进行审查。
经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办法
招聘考试由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组成。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是:笔试占60%,面试占40%。
(一)笔试
笔试内容按招聘学科命题,主要考查相应职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含加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所报考岗位职数1:2(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之比)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实际符合面试条件者进入面试。面试以讲课形式进行(讲文段或课例),满分为100分。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在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考生到侯分室等候面试分数,并在成绩单上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