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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4招聘17名中学幼儿教师

2014-07-03 20:11:57教师27 收藏
2014年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根据我局直属学校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原则和程序进行。现

2014年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局直属学校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原则和程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创办于1903年,是韶关学院校外二级学院、政府公立大专院校,是财政核补正处级事业单位。学校座落在京广线上、北江河畔的韶关市区内,依山傍水,环境优美,设备先进,交通便利,是莘莘学子求学深造的理想学府。一百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人才,被誉为“岭南革命的熔炉,粤北教师的摇篮”。

广东北江中学是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广东省首批重点中学,首批省一级学校,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先后获得过“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广东省教学水平优秀学校”等称号。学校坐落韶关市市区,现有60个教学班,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南拥翠湖,北倚青山。在韶关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几代“北中人”的不懈努力,广东北江中学已初步办成“管理科学、设施先进、环境优美、治学严谨、师资优秀、质量一流”的粤北教育窗口、省内一流的名牌学校。

韶关市第一中学是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该校已有105年的办学历史,属广东省首批重点中学、首批一级学校、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现有60个教学班,在校学生人数三千多人,教职员工两百多人,其中广东省基础教育系统首届名校长1人,国家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4人,省级名教师培养对象及学科骨干教师5人,全国优秀教师 6人,省级优秀教师12人。

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补。学校于2006年经市政府批准,整合我市职业教育资源,以韶关市职业高级中学为基础,整合韶关市经贸学校、铁路一中、艺术学校、体校等五所学校,组建成为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韶关市田家炳中学是副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由政府于1992年兴办、并得到香港著名实业家田家炳先生捐资命名的重点完全中学。学校分校本部、初中部两个校区,现有高中39个班,初中33个班,有特级教师4人,国家级骨干教师2人,省级名教师1人,市名校长1人、市名教师4人,高级教师133人。

韶关市机关第一幼儿园创办于1950年,为韶关市教育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广东省首批绿色幼儿园,广东省一级幼儿园、国家绿色幼儿园,广东省巾帼文明示范岗,广东省文明单位,全国示范家长学校,国际生态绿旗学校。幼儿园拥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职工队伍,现有教职工80人,教学班17个,幼儿园设施齐全先进,是一个融美化、绿化、儿童化、教育化于一体的孩子成长乐园。

韶关市机关第二幼儿园成立于1955年,为韶关市教育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幼儿园现址占地面积2982㎡,现有教职工67人,教学班13个。广东省一级幼儿园、广东省绿色幼儿园、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全国示范性家长学校、韶关学院教育实习基地等。

韶关市机关第三幼儿园创办于1998年,为韶关市教育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位于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51号,园内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幼儿园有60多名教职员工,16个教学班,曾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市托幼先进单位、市安全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是一所质量高、师资强、社会声誉高的市一级幼儿园。

三、招聘岗位、人数

此次共招聘专技十三级岗位教师17名。拟招聘的岗位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其中:

1、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招聘辅导员教师1名、会计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共3名;

2、北江中学招聘物理教师1名;

3、韶关市第一中学招聘语文教师1名、数学老师1名、化学教师1名,共3名;

4、韶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聘会计老师1名;

5、韶关市田家炳中学高中物理教师1名、高中体育教师1名,共2名;

6、韶关市机关第一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3名;

7、韶关市机关第二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3名;

8、韶关市机关第三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1名。

四、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

2、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社会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符合(附表1)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日;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8、应届毕业生指2014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2年、2013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况以及“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